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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广西对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动真格

2021-09-24 10: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韦夏妮 林晟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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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生态环境厅对一起举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案再发奖励金额7万元,总共发放8万元举报奖金。这是2013年广西实施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奖励制度以来最高的一起举报奖励。

三级联动  严厉打击危废违法行为

202018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梧州市藤县某钛白粉厂将该厂产生的废渣进行非法倾倒、填埋,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接报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19日派出执法人员会同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藤县生态环境局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群众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该钛白粉厂20175月至9月将产生的酸解黑泥转运到藤县太平镇安福砖厂处置,由于安福砖厂倒闭,剩下的黑泥没有得到处理,致使剩余大量的酸解黑泥堆存在该砖厂内。企业为节约成本,以人民币25.8元的价格对该批酸解黑泥进行承包处理。202014日至6日,黄胡某找运输车辆从藤县运了32车酸解黑泥到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天堂岭进行倾倒填坑,总重量约920吨。

202012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成梧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随后,藤县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成该公司将填埋在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天堂岭的工业废渣运回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经梧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抽样检测,倾倒在藤县和平镇新良村鸡公冲“天堂岭”的酸解黑泥总镍超标,属于危险废物。梧州市藤县生态环境局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涉嫌污染环境罪向藤县公安部门进行移送。

联动执法  环境污染犯罪零容忍

广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探索公安联动、司法介入新模式,与公安部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本次案件中生态环境部门案件办理和执法效果,维护了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020331日,藤县公安局通知被告人到藤县公安局接受讯问,当天下午该四名被告人主动到藤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受讯问。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梧州某钛白粉厂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有毒物质,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应判处罚金;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920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污染环境罪。

综合考虑案件各种情节后,藤县人民法院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该钛白粉厂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人民币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202142日,藤县人民法院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四名被告人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人民币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通过发挥职能部门互补优势,为案件侦办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展现了广西各级各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好广西生态环境安全的决心。

依靠群众,发挥环境监管重要力量

此次奖励发放,既是兑现承诺,也是希望以此鼓励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中来,做生态环境违法举报的吹哨人’。”广西生态环境厅执法局负责人介绍, 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厅给予举报者10000元人民币奖励。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五条第一举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款规定,经查实并有效避免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被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处以一百万元以上罚款,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被举报人或相关人员犯污染环境罪的,为特别重大价值线索,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根据实际,可先按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等级予以奖励,经法院判决后确属重大案件的,再按本款规定发放其余奖金202193日,广西生态环境厅对举报者再发奖励金额7万元,总共发放8万元举报奖金。

2013年以来,广西开始实施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8年来,结合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完善,对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企业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化解社会矛盾、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形成信访工作长效机制。20169月,相继发生近30起从外省非法向广西转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案件,给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最高奖励金额从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奖励范围增加了“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等内容,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两微”、广告大篷车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同时专门通过手机短信发送信息告知“货车帮”的广大司机朋友勿非法运输、处置、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制作宣传活页和海报共4.5万份,发放到社区、乡镇、学校,群众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高涨。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举报线索从最初2016年的1件,近年增加到几十件。2020年,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表扬2020年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和个人,广西有2个单位和10人上榜。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切实提高案件核查和处理效率,确保“查实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最大限度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使人民群众成为环境监管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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