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眭国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听取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组负责人汇报督察工作情况,审议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并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了下一步督察重点工作。
会议现场
自治区副主席眭国华讲话
眭国华指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有力有效。对于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持续传导压力,强化跟踪督办,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要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有机统一。
眭国华强调,要认真总结第二轮第一批督察经验做法,提前统筹谋划,从实际出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再接再厉做好第二批督察工作,完成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要深刻把握新形势,认真领会新要求,以组织迎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为契机,及时调整督察工作重点,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陈亮在会上通报了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