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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立“湾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3-13 08:4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 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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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自治区湾长办各成员单位和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协同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湾长制办公室会同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广西“湾长+检察长”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要求自治区湾长办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监督湾长制落实情况。二是强化自治区湾长办各成员单位与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联合执法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落实湾长制各项工作要求。三是共享与交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互相支持对方开展业务培训。四是宣传推广湾长制工作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海洋、保护海洋、科学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氛围。

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建设美丽海湾也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要求和重点任务。自治区湾长制办公室不断加强与自治区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有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强化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支撑服务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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