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桂林市人民政府在桂林市举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发布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作出批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介绍《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有关情况,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楚介绍桂林市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
发布会现场
本次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简称“漓江指数”),是全国首个用于评价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保护工作的综合指标体系。“漓江指数”以自然年为测算周期,测算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范围内漓江干支流汇水区域,指标体系包括生态质量、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友好、环境安全4个方面,由景观格局、生态功能等11个二级指标,生态用地面积比指数、植被覆盖度指数等28个三级指标构成。根据漓江指数值,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级(LJEEQI≥8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优;75≤LJEEQI<8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良;65≤LJEEQI<7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中;LJEEQI<6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差)。经测算,2021年、2022年、2023年漓江指数分别为85.86、86.45、86.5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均为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漓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会上发布的《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漓江流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持平。臭氧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下降21.7%,创有监测数据历史以来最优。漓江流域7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总体水质为“优”。漓江流域生态质量等级继续保持“一类”,生态功能有所改善,生物多样性持续提升。
陈亮介绍有关情况
李楚介绍桂林市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
桂林市副市长龙杏华主持发布会。
签约仪式现场
桂林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媒体和市属媒体等20余家新闻单位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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