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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人民政府举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发布会

2024-04-28 10:3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 蓝皓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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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桂林市人民政府在桂林市举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发布会。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作出批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介绍《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有关情况,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楚介绍桂林市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

刘宁、蓝天立在批示中指出,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是享誉世界的中国文化旅游名片。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漓江念兹在兹,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漓江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让这一人间美景永续保存下去。自治区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推动建立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每年定期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报告》,并通过制定实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设立“漓江保护日”、实施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等,统筹推进漓江全流域保护、全覆盖治理,高水平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实现漓江流域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诠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当好守护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桂林山山水水的“二郎神”,以年度报告发布为重要契机,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漓江探索”,把漓江打造成为国内江河综合治理典范和世界级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持续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让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闪闪发亮,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发布会现场

本次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简称“漓江指数”),是全国首个用于评价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保护工作的综合指标体系。“漓江指数”以自然年为测算周期,测算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范围内漓江干支流汇水区域,指标体系包括生态质量、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友好、环境安全4个方面,由景观格局、生态功能等11个二级指标,生态用地面积比指数、植被覆盖度指数等28个三级指标构成。根据漓江指数值,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级(LJEEQI≥8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优;75≤LJEEQI<8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良;65≤LJEEQI<7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中;LJEEQI<6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差)。经测算,2021年、2022年、2023年漓江指数分别为85.86、86.45、86.55,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均为优,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漓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会上发布的《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漓江流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持平。臭氧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下降21.7%,创有监测数据历史以来最优。漓江流域7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总体水质为“优”。漓江流域生态质量等级继续保持“一类”,生态功能有所改善,生物多样性持续提升。

发布会上,陈亮表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同桂林市一起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不断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实际行动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切实呵护好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宝贝”,全力把漓江打造成为国内江河综合治理典范和世界级生态保护样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桂林、美丽漓江。

陈亮介绍有关情况

李楚表示,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漓江保护摆在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第一位,构建全方位保护机制。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提升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系统治理,保持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坚持绿色发展,持续举办“4·25漓江保护日”系列活动,创新建立漓江保护志愿者联盟,让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谱写漓江流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李楚介绍桂林市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做法

桂林市副市长龙杏华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政府还共同签署《关于深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桂林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媒体和市属媒体等20余家新闻单位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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