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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广标语征集启事

2024-09-10 08:3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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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助力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公开征集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广标语。

一、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队、机构均可参与。

三、时间安排

(一)征集时间:2024年9月5—20日

(二)评选时间:2024年9月21—25日

(三)公布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四、征集要求

(一)紧扣“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和“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等主题,结合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突出地域特色,新时代特征(参考资料见附件1)。

(二)主题鲜明、文字精练、表意准确、朗朗上口,适合在展览、宣传品、媒体、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使用。

(三)投稿作品5—30字以内为宜(含标点符号),可附2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同一投稿人最多投稿3条标语。

(四)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

(五)投稿作品应为投稿人原创,且未发表过,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负责。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人填写《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广标语征集登记表》(详见附件2),投稿人需填写“姓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以便邮寄纪念品。

(二)于2024年9月20日23:00前投稿至邮箱gxhj2013@163.com,注明“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广标语征集”字样。

(三)投稿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按投稿时间采用最先投稿作品。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六、评选与发布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及“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税前)/名;

二等奖5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税前)/名;

三等奖15名,奖金人民币500元/名;

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1份/名。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人任何费用。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用于宣传展示、标记等。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电话:0771-5773943。


附件:1.参考资料

      2.广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宣传推广标语征集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