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提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广西自北向南跨越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北热带3个气候带,孕育了丰富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是我国生物多样性天然宝库、资源基地和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西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
自治区党委、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的历史责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厚植生态环境优势的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擦亮“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
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出台《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加快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实施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崇左市白头叶猴栖息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陆续颁布,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坚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生境基石。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2021—2035年),扎实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完成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制定实施《广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行动方案(2019—2022年)》,重点推进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境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物物种提供良好栖息环境。2022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生态质量指数位居全国第二,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巩固提升,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连续9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统筹就地迁地保护,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成效。全区建成自然保护地223个,90%以上陆地生态系统类型、44%的红树林湿地、9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以及82%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保护。红树林面积从2012年的8780公顷增加到9412公顷,位居全国第2位。建立动植物园、物种种质基因库(圃)、禽畜保种场、保存库等,保存了6万余份作物遗传资源。通过开展濒危植物迁地保护,德保苏铁、膝柄木等极小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全国首次实现膝柄木野外回归种植,首次攻克穿山甲子三代(第四代)人工繁育难题;成功开展资源冷杉、德保苏铁等珍稀濒危植物的回归,及中华穿山甲、冠斑犀鸟、鳄蜥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外放归工作。崇左白头叶猴保护获评“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猫儿山、山口红树林等多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人与生物圈”或“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涠洲岛附近共监测到布氏鲸52头次,北部湾海域中华白海豚超过300多头,东黑冠长臂猿种群数量3群19只发展到5群33只,白头叶猴数量由原来300多只达到1400多只。近年来,发现植物新种50余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新增136种,新发现了桂北琴蛙、才劳桂墨头鱼、琼楠等多个新物种和新纪录。2023年3月中旬,在弄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了72.4米的望天树,是迄今中国岩溶地区发现的最高树。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联动。开展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管,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机制,常规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开展“清风”“亮剑”“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古树名木等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5月以来,全区共破获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13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3名;收缴野生动物近46237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6881件,野生植物380285株、珍稀植物制品994.10吨。设立专门审判体系,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保持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加快发展绿色转型,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转化。积极发展瑶医瑶药、特色农林产品等生态产业,依托独特自然资源禀赋协同发展生态休闲旅游,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发展。南宁市邕宁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等5个县区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出第一批20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与100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模式,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汇聚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共识。结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成功举办“牢记领袖嘱托,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广西生态安全”主题展览、2022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广西主场日等活动。参加《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利用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
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持续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工作实践融会贯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不断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加快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
坚持绿色发展,把生态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发展优势。立足“山清水秀生态美”优势,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步伐,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打好“绿色牌”“富硒牌”“长寿牌”,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全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努力在推动绿色上实现更大进展。
坚持法治理念,把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建得更加严密。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推进“三线一单”应用实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持续开展“绿盾”“飓风”等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以西南岩溶国家公园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为契机,加快推进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防治外来物种侵害,强化司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坚持交流合作,推动壮乡生物多样性保护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等作用,履行好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区域生物多样性治理。拓展生物多样性领域国际友好交流与务实合作空间,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完善边境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积极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双边、多边对话与合作,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广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