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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在南宁召开

2025-10-20 11:3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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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十四五”高质量收官,10月1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分别主持召开漓江流域、九洲江流域及广西北部湾海域三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系统总结前一阶段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及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在漓江流域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陈亮在肯定前期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指出当前漓江流域仍存在部分河流稳定达标基础不牢、部分环境风险问题整改进展滞后或整改不彻底、漓江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项目谋划储备不足等问题。陈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头等大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常态长效抓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漓江4条支流“消劣返清”。要聚焦重点难点,有序推进整改。对能立行立改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试行)》开展销号工作;对中、长期整改任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压实监管责任,稳步推动问题整改销号。要强化执法监管,严肃追责问责。敢于动真碰硬,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案件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对屡次督导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对涉及责任不落实、虚假整改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快项目实施,提升谋划水平。要高度重视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压实主体责任,倒排工期、全力攻坚,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要聚焦主城区、阳朔县城污水直排等关键问题,统筹好工程、生态和管理措施,提升项目谋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整体性。陈亮表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在今年年底前对桂林市水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两次专项督导,重点推进4条支流“消劣返清”及相关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并于12月组织开展漓江流域环境风险点问题核查和第三轮排查,同时参照漓江流域工作要求开展湘江流域环境问题整改。

在九洲江流域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上,陈亮指出当前九洲江流域仍存在治理机制不健全、部分环境风险问题整改不彻底、生态补偿资金执行率不高、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项目谋划储备不足等问题。陈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治理责任。将九洲江流域治理置于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示范和粤桂两省(区)深化协作的大局中统筹推进,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书记市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分片包干、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要严格对标销号,强化执法问责。严格按照《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实行清单管理、挂账销号,形成整改闭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要树牢系统思维,强化项目谋划与实施。要提高项目谋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整体性,高度重视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升流域环境治理成效。陈亮表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期将对玉林市九洲江、南流江、北流河等流域水环境风险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推进问题整改。

广西北部湾海域环境风险问题整改推进会与自治区湾长制办公室会议合并召开。陈亮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保护好北部湾这片“洁海”,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全区河湖长制湾长制暨净化政治生态、自然生态工作推进会精神,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强力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保护好红树林、布氏鲸、中华白海豚等珍稀物种,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要推动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执法监管,做好舆情管控,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灵活运用挂牌督办、案件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切实推动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禁养区内非法养殖等问题整改,持续抓好沿海三市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要深入推进海洋垃圾治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县(区)责任,分片包干做好海洋垃圾清理工作,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完善长效化清理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助力美丽海湾建设。要强化茅尾海环境综合治理,有序开展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动海上养殖绿色转型升级,加强城镇、农村和工业污水收集处置,做好入海河流总氮管控与治理,积极推进平陆运河建设绿色工程。

三场专题会分别听取了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漓江流域环境风险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汇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九洲江流域环境风险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汇报以及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洋垃圾清理、入海河流总氮管控、海水养殖污染防治、茅尾海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竑、宁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黄荣煜,二级巡视员李新平、甘阳,厅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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