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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亮主持召开厅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6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处置与环境应急监测联合工作规定(修订版)》《流域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G7221衡阳—南宁公路(融安至罗城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还审议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等。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美丽中国、美丽广西建设等战略部署,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更大力度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位于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要不断完善环境应急与环境监测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应急与环境监测队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或环境敏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广西深入打好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2025—2030年)》,着力构建全区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数据库,建立问题清单“一张图”,建立涉重金属风险重点流域上下协调、信息共享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快针对环境敏感目标和跨区域重金属检测防控网络建设。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竑、宁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黄荣煜出席会议;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有关处室(局、办)、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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