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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意见征询会在南宁召开

2020-04-17 18:00     来源: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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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促进我区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利用,有效加强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监管,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履约要求和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和广西大学法学院起草了《广西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9年12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在南宁召开广西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意见征询会,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林业局业务负责人及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广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广西畜牧总站、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企业、农户等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权利人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浩龙主持,《管理办法》起草专家曲显合介绍了《管理办法》起草情况及主要原则,包括国际合作制度、惠益分享原则、获取与惠益分享协议、惠益分享形式等,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林卫东主任详细解读了《<生物多样性公约 >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让参会代表们进一步了解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制度框架、从遗传资源获取、惠益分享、监测利用等多方面规定的缔约方履约义务,并就编制《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及意义、紧迫性、必要性等几个重要问题做了说明。与会代表结合实际和《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就编制结构、基本原则、重要制度设计及可行性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意见征询会的召开,增强了各相关部门对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立法的了解,进一步探索了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权利人对《管理办法》的应用需求,对推动《管理办法》落地、加快广西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和管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广西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有关各方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切实增强《管理办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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