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6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905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64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加快推进区内碳交易市场建设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的工作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扎实做好我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工作。一是做好碳排放报告核查。按年度组织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等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和核查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举办碳市场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参训范围覆盖全区14个市生态环境部门以及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管理专职人员。将助力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列入我厅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项目清单,组建微信、QQ工作群,及时发布碳市场政策信息,安排专人在线解答;组织专家团队赴基层开展碳市场政策基层宣讲活动,召开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解决企业注册登记、清缴履约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三是强化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组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专班,厅长为组长,全面检查重点排放单位2019、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在厅网站上公开第三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强化企业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监督管理。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指导我区相关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