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7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2〕771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
北海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王川等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在北海合浦建设硅材料产业基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厅大力支持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建设,指导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编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港新区总体规划修编(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产业优化)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2022年3—4月,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龙港新区总体规划修编(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产业优化)环境影响补充评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2022〕522号),已对东港产业园污染物排放及产业优化管控要求作出调整。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