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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64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3-05-17 10: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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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局: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52号提案提出“关于着眼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大力推进建设生态文明强区行动”的建议,现将涉及我厅工作落实情况函告如下,供参考并答复提案者。

一、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市场机制激励推动企业加强碳管理和降碳技术创新、新能源利用、产业升级、绿色转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发电行业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中,广西共有43家发电企业纳入配额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43家企业均清缴履约,其中40家企业足额清缴履约,3家企业部分清缴履约,实际履约量1.7054亿吨,履约率99.97%。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西累计有27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活动,全国碳排放配额累计买入量213.77万吨,成交额8,697.55万元;累计卖出量407.00万吨,成交额1.82亿元。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至2023年4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数据确认及报送工作。我区共有42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配额管理。

二、积极支持我区林业碳汇开发,配合自治区林业局做好林业碳汇工作。2023年3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启动广西生态碳资产调查核算研究,评估广西森林、湿地(含红树林)、草地、农田等不同生态系统的碳储量及碳汇能力,推动林业碳汇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推进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督促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配额清缴履约。同时,开展好广西生态碳资产调查核算研究,调查核算生态碳资产家底,深入研究碳汇产品资本化的实现途径和碳汇资产的经营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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