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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709号 |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4日 |
蒋桂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臭氧污染防治帮扶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秋季,已成为导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主要因子。为此,2023年1月初,我厅联合13个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区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和攻坚思路,通过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等五个重点行动,确保臭氧污染防控取得积极成效。
在技术帮扶方面,我厅已给予桂林市3个方面的技术支持。一是加强臭氧污染特征和规律分析,研究臭氧污染与气象条件的关系;二是开展VOCS走航观测,加强臭氧污染精细化溯源,助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三是臭氧污染过程期间开展臭氧前体物VOCS组分采样监测分析,研究臭氧生成关键组分,诊断臭氧污染来源。
在资金支持方面,目前自治区暂没有设置该方面的专项资金。建议灵川县就该方面工作向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申请中央项目库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经国家审核入库后可根据工作实际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用于开展臭氧污染源解析研究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