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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6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725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5-26 18: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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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远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支持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局办理。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对推进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夯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基础

2022年8月3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技术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技术帮扶机制,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各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和试点城市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技术指导帮扶。同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赴各市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协同推进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等内容的完善,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科学设计“无废”蓝图,有效建立了技术帮扶和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各市高质量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完成指标合理设置。

二、关于加强技术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撑能力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全国“无废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南宁、柳州、桂林三市的“无废城市”建设已纳入全国“无废城市”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每季度定期调度省级、市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实现“无废城市”信息化、智慧化监管,形成了“无废城市”建设的大数据库体系。固体废物管理方面,新版广西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已纳入广西“生态云”平台中的固体废物领域板块,并与国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保持实时对接。

三、关于加强对创建“无废城市”的地市帮扶支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技术帮扶机制。为拓宽融资渠道,争取资金支持,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印发了《关于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通知》,重点围绕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等重大项目建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择优支持;2023年生态环境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试点工作,我厅积极组织各市申报投融资试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累计安排857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通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等工作,持续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提升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培育绿色示范企业,实现“无废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自治区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技术帮扶,积极组织各市拓宽资金支持渠道,指导相关城市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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