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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8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121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4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8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24 08:1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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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晓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打造珠江—西江绿色产业发展经济带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将西江流域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与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分解下达至各市,紧盯水质目标,发现水质超标及时提醒进行排查整改,发送预警函到相关市人民政府及流域市级、县级河长,压实地方责任,督促开展整治,保障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印发实施《广西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方案(2019-2025年)》《广西“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文件,统筹流域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以及城市乡村、水域陆地,实现多部门流域保护治理规划的“多规合一”。统筹推进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推进“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工作,不断加强沿岸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污染治理,指导督促做好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黑臭水体监管整治等重点任务,保障西江流域水质持续向好。同时,加强水质监测分析预警与跨省区监测合作,推进西江流域干流及重点支流环境监测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成果共用,为西江流域联防联控、快速反应提供技术支撑。

2022年全年及2023年上半年,西江流域3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西江干流沿岸的梧州、百色、河池、南宁、来宾、贵港等市在生态环境部每季度公布的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排名中均居全国前列。2023年上半年,西江流域跨省界的封开桥上、白沙街断面平均水质分别达到Ⅰ类、Ⅱ类,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为西江经济带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水生态环境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按照“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要求,落实国家、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各项任务,加强监督指导,压实地方责任,保障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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