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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7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3〕125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76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30 13: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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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北部湾经济区水务一体化,助力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一是完善水源保护规划。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相关规划。我区先后印发《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明确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要求,优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将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与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相结合,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支持力度。我厅通过将饮用水源保护同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持续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0年以来,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约1.76亿元支持北部湾城市合计14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范化建设项目。

二、严格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

一是积极谋划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广西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自治区湾长制2023年工作要点》,将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任务清单,督促指导北海、防城港、钦州市有序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二是强化专业水平。组织业务培训,围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查、测、溯、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把脉问诊,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目前已完成了沿海三市城市建成区以及茅尾海、铁山港湾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初步完成了钦江、防城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其余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正有序开展。

三、加快推进深海排放建设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印发《铁山港深海排放工程任务分解表》,每月调度统筹协调督促北海、玉林两市倒排工期、超常规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有序推进深海排放工程建设。铁山西港1号井至A5深海排放口段工程陆域段已完成6.5公里管线铺设,完成占陆域段总设计量的55.5%;铁山东港跨海连接铁山西港段(穿越航道段)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已批复,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通过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开展项目EPC招投标工作,陆域段正在开展施工场地平整及盾构工作井开挖。  

四、持续推动落实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

我区已与广东省建立九洲江流域补偿机制。2022年3月,粤桂两省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第三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1—2023年)》,2022年12月,两省区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共同签订了《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施方案(2021—2023年)》,落实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安排使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措施要求,加强流域污染联防联控,保障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2023年1—7月,九洲江流域跨省界山角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月均值达标率100%。下一步,我厅将在九洲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经验基础上,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积极与国家及广东省开展建立健全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将广西的水资源价值最大化。

五、积极做好环评服务工作

指导规划编制机关利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合理布局水源地、供水、节水、排水等相关建设项目,绕避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对于供水、污水处理等重点项目,指导建设单位编制好环评报告,协调解决环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依法在最短时限内完成审批,加快各项目建设进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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