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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388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43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388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4-04-03 11:3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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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李杰云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动广西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4388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部门联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自治区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抓住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全面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二、政策引领,规范塑料再生行业落实环境要求

积极指导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落实《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废塑料产生、收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再生利用和处置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规范我区再生塑料行业的规划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的再生综合利用,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区再生塑料行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落实国家、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强化相关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环节的环境监管,督促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企业按要求完善环评等手续,落实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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