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309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438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覃万宁代表提出了关于做大做强大新县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4309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电解锰渣处置及综合利用帮扶活动”,成立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专班,一是开展《电解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广西地方标准制定前期研究;二是组织广西主要电解锰企业上报锰渣利用“一企一策”方案;三是发布实施《加快电解锰渣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四是开展电解锰渣低温固锰脱氨无害化技术研发;五是与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电解锰渣回填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落实国家、自治区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助力我区电解锰行业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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