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发文单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79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4-06-17 16:4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65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对河池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总体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厅累计支持河池市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277万元,指导和推动河池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截至目前,河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19.3%,经过整治的村庄,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落实《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明确河池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引导督促各地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积极利用金融政策,争取信贷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项目融资的通知》,坚持市场化、可持续、多方共赢的新融资模式,激励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产业。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为导向的(EOD)环境治理模式创新。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列入设区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管理,做好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确保发挥环境效益。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总结全区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做法。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积极推动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荐生态化、资源化、低成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鼓励专业机构整县打包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实施项目融资、建设、投资和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对河池市相关工作的指导,做好对项目入库、项目建设、资金申请等方面的政策宣传和实操指导。对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推动自治区本级财政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环保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