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621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
姜曙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土壤重金属超标的治理力度(第2024048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高度重视土壤重金属超标治理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推动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
2022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94亿元,支持开展13个地市150个历史遗留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共计539个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现场调查”的天空地一体化技术手段,查清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布及堆存量,分析固废特性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已按计划完成了56个有色金属矿区调查。根据目前调查结果,编制了21个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实施方案,基本摸清我区有色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底数,并组织申报一批典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项目。
二、扎实推进广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2021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28亿元,支持开展8个地级市五个片区(河池+柳州片区、来宾+贵港片区、南宁+崇左片区、桂林市、百色市)的34个县级行政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共计497个排查区。按照“应查尽查 、分阶段应治尽治、边查边治”要求,定期调度总结,召开专题推进会和技术培训会,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堵点难点,加快推进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完成370个排查区的现场查勘工作,排查面积约1.63万平方公里,形成657个污染源线索。因地制宜开展污染源头治理,积极推动19个“断源”项目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形成“边排查边治理”工作模式。
三、强化项目储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聚焦“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统筹谋划土壤污染防治储备项目整体布局,科学指导各地建立市县三级预储备项目清单,确定土壤预储备三级项目清单75项,中央资金总需求12.77亿元。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储备,指导地方加强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021年以来,我厅组织9批次共计78个项目申请入库,49个项目纳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2021—2024年共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937万元,全国排名第二,占全国土壤资金8.47%,支持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等重大工程,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受污染耕地粮食安全、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展望
下一步,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充分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积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以桂林、河池、百色市等重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历史遗留矿区集中区域为重点,在周边及下游耕地土壤污染较重的矿区优先实施一批涉重金属综合整治项目,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二是加快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形成耕地重金属成因清单,提出污染管控建议;督促已查明污染源的相关县(市、区)采取阻断污染物扩散途径、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措施,有效遏制污染源对耕地的持续影响。三是加强项目储备和管理。充分利用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成果,做好预储备项目后续跟踪,不断完善项目预储备制度,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强化入库材料的深度与质量要求,切实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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