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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24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5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62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54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6-18 09:0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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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土壤重金属污染、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建议(第2024547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高度重视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持续深入开展涉镉排查整治,切断污染农田链条

印发实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根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和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创新排查手段,延伸排查深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粮食储备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紧盯问题清单,督促推进问题整改。2021年以来,全区共排查重点区域3102个,排查重点行业企业3393个,发布5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清单,累计推进完成36个涉镉污染源问题整治销号,有效切断了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保障周边耕地土壤环境安全。

二、开展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

2022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94亿元,支持开展13个地市150个历史遗留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共计539个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综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现场调查”的天空地一体化技术手段,查清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布及堆存量,分析固废特性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已按计划完成了56个有色金属矿区调查。根据目前调查结果,编制了21个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实施方案,基本摸清我区有色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底数,并组织申报一批典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项目。

三、扎实推进广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2021年以来,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28亿元,支持8个地级市五个片区(河池+柳州片区、来宾+贵港片区、南宁+崇左片区、桂林市、百色市)的34个县级行政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共计497个排查区。按照“应查尽查 、分阶段应治尽治、边查边治”要求,定期调度总结,召开专题推进会和技术培训会,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堵点难点,加快推进工作进度。截至目前,完成370个排查区的现场查勘工作,排查面积约1.63万平方公里,形成657个污染源线索。因地制宜开展污染源头治理,积极推动19个“断源”项目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形成“边排查边治理”工作模式。

四、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研究划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要求南宁市武鸣区,柳州市柳江区,贵港市覃塘区,百色市乐业县、靖西市,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崇左市江州区、扶绥县等13个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的县(市、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从源头上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促进涉重行业可持续发展。新建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需严格环评准入;督促未能达标的在产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提标改造,提高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准入条件,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的影响,有效遏制污染源对耕地的持续影响。

五、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

一是依托有关项目,落实分类管理。 2023年在全区近 80个县(市、区)的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水稻种植区域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区和村级服务站建设,以点带面, 带动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措施落地。依托项目建立的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区,带动安全利用类耕地的水稻种植区域有关 措施落地。在总结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GTP+”技术模式的基础 上,2023年安排在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河池市和崇左市建立联合攻关示范区,对近年来初步探索的20个特定绿色优质水稻 品种和配套技术措施进行试验示范,期望评选出适合当地水稻田安全利用效果显著、水稻生产表现优的技术模式。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创新面上推广机制。2023 年共举办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技术培训班2期, 举办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技术专题培训班1期,提高全区相关业务人员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和农用地安全利用村级服务站建设工作业务水平。创新推广机制,通过建立村级服务站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宣传、培训等服务,有效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技术水平。三是狠抓协同监测,完善工作台账。按照国家要求,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完成面积通过抽测晚稻、玉米为主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后测算。2023年已在全区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采集水稻、玉米样品,目前正在开展检测工作。四是开展动态调整,力求精准治污。2023年10月,已完成全区第一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全区成果集成,通过省部级专家评审并征求自治区有关单位意见,目前调整成果正在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六、注重绿色生产 ,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

2023年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679.86万亩次;在隆安、 柳江、灵川等12个县(市、区)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 技术支撑好的区域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41.1万亩。全区获批新登记肥料产品273个,续展94个,变更292个,全区登记证仍在有效期内的肥料产品共1596个,备案2875个,在农业农村部备案的肥料产品3264个。做好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年接待有关来访群众210多人次。为53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完成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9项;审核农药产品标签67份,农药广告70份。严格农药登记初审,2023年完成农药登记初审74份。做好农膜离田回收统计和管理宣传有关工作,积极指导各地按每3万亩农用薄膜使用面积布设1个监测点的布点密度开展农膜离田调查监测工作,并根据调查情况做好农膜离田回收率测算,同时做好关于使用厚度大于0.008mm 的国家标准地膜便于及时离田回收知识的宣传工作。2023年全区共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约3806.57吨,回收约 2793.87吨,回收率为73.40% ,共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约 2489.72吨,处置率为89.11%。

七、下一步工作展望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充分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积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一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快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在涉镉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基础上,在周边及下游耕地土壤污染较重的矿区优先实施一批涉重金属综合整治项目,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二是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在重点区域内,严格执行颗粒物与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三是落实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风险管控措施。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的前端、中端到后端各环节进行管控,保障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提升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卫星遥感监测。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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