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3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 819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
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03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截至2024年4月底,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7.5%,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114条。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总体及年度任务目标。二是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度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调研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设施纳入设施整改清单,督促各地做好辖区内已建成设施的维护管理。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不定期组织调研组赴各地开展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调研、座谈,每年度举办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培训班,开展农村环境管理和技术培训,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取治理技术模式。
(二)多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2023年,马山县、阳朔县、资源县获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忻城县获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二是积极开展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创建。命名49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和399个“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积极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实践创新迈上新台阶,累计项目52个,总投资突破1000亿元。
二、下一步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决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种植业污染防控、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五场硬仗”,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断提升我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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