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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1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4〕105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1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8-05 15:1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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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建议(第2024146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根据《广西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主体支出责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等部门研究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保障。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统筹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积极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农户通过落实用地、投工投劳、以工代赈、出资建设等方式积极投入项目建设。“十四五”以来共安排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7.3亿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36亿元,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84亿元,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1.1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整治。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各市县积极利用金融政策,争取信贷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印发《关于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项目融资的通知》,激励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环保产业。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组织开展适宜金融支持的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EOD模式探索与实践取得积极成效,累计入库52个EOD项目,总投资1065.25亿元,9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70.25亿元。形成了一批农村污水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小流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农文旅产业等治理新模式,拓宽了资金投入渠道。

二、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我厅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顶层设计与工作指导,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标准文件。先后制定印发强制性广西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 2413—2021)、《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标准指导性文件,科学、规范实施治理。二是注重规划引领治理。自治区层面印发《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十四五”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差异化设置各地市年度治理目标。指导全区111个县(市、区)制定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分区分类施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帮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服务队,不定期下沉一线开展现场指导帮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全过程的技术支撑。制定《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试行)》,系统总结全区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做法,梳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符合不同地区的处理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取治理技术模式。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等有效衔接增强工作的协同性、系统性,全链条推进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脱节的问题。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广西农村户厕和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建设指南(试行)》,科学指导农村户厕、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因地制宜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统筹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提高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五是注重培训宣传。每年举办全区农村环境整治培训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黑臭水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全区业务培训,通过理论授课和现场观摩的形式,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干部的环保理论、业务知识水平。推介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范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各类媒体、现场会等,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举措和做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关于细分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

一是加强培训宣贯。指导各地宣贯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要求各地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中,严格落实“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二是加强工作指导。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地区、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等不同居住模式污水资源化利用提供指导。以村民自用、生态消纳、农田灌溉等为主要途径,稳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探索经济适用的治理模式,树立一批典型样板,分区分类形成一批符合地方实际的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典型案例,以先进案例效益带动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升。 三是指导分区分类施策推进治理。对城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优先采取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收集处理设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处理后的尾水进行资源化利用。如梧州市龙圩区沟管结合收集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的污水可结合农田、林地等水肥需求和村庄生态景观建设等,实现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对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具备适宜环境消纳能力的村庄,采用稳定塘、“小三格”“大三格”等治理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达到《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要求后,就近就地用于农田、林地灌溉或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灌溉等。如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等山地、丘陵为主要地貌的地区,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地形地貌、村庄分布、人口、经济水平、土地利用和周边环境敏感相关要求,可灵活采用单户或联户三格/四格式化粪池(灌溉“小三园”)+储液池+资源化利用(耕地或茶园)的方式,就地就农消纳。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协作,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二是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自治区财政支持,鼓励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及其他市场化方式开展治理。三是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地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分散式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降低建设成本。加强对基层的帮扶指导,提升科学治理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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