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广西区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碳普惠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碳普惠政策。2023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政策,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开发林业碳汇方法学,制定林业碳汇交易实施细则,推动开展林业碳汇交易。
二、实施碳普惠行动。一是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2022年12月,自治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厅联合举办第三届广西“两山”发展论坛,首次在全区大型活动中实现碳中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23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等大型活动,均实现碳中和。二是启动“零碳”公共机构创建。自治区林业局制定“零碳机关”创建方案,计划以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抵消碳排放,实现局机关碳中和。三是探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机制。指导广西森工集团参与南宁市江南区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滥伐林木案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组织高峰林场和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等单位前往福建省考察学习“林业碳汇+生态司法”经验做法。四是探索林业碳票制度。指导河池市开展林业碳票试点工作,印发《河池市林业碳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河池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和《河池市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试行)》,谋划首批林业碳票制发工作,争取2024年发行首张林业碳票。
三、开展碳普惠相关研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广西碳普惠体系建设前期研究,分析实施碳普惠机制的可行性,提出碳普惠体系建设设计思路,编制《广西公交地铁出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广西在线文档碳普惠方法学(试行)》,开展广西碳普惠实施方案编制及制度建设研究。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会同自治区林业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广西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推进广西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碳普惠机制,推动林业碳汇交易。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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