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瑞河、刘秀庆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持续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大力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2021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各1000万元支持梧州、百色、玉林3个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16个项目建设,推动赤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是推动实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021—2023年实施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共102个,安排补助金额共842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提升固废处置能力近7500万吨。三是积极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白名单企业。截至2023年,共培育39家企业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包括废钢铁加工企业31家、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2家、再生铜企业1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5家。
二、加大一般工业固废监管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管理水平。2023年5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3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底数,调查掌握辖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问题清单,突出环境污染重点区域和采选、冶炼、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建立规范有效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逐步构建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长效机制。2024年5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继续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持续跟踪推进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二)加强部门协同,科技赋能推动赤泥、锰渣综合利用。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成立了广西赤泥综合利用专班和锰渣综合利用专班,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科技等部门全方位推动赤泥、锰渣综合利用。围绕赤泥综合利用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常态化的产学研协作机制,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探索将赤泥提铁、制作水泥、作为路基材料等方式列入推荐性技术目录的可行性,组织申报地方标准《赤泥路用环境污染防控技术规范》获得立项,推进地方标准《赤泥堆场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编制,完善赤泥生态修复、赤泥路用等相关标准体系;聚焦区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力量,组成科研创新团队,建立长效产学研合作机制,围绕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的共性问题开展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2023年2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加快电解锰渣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意见》,推进地方标准《电解锰渣回填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政策引领科技赋能推动电解锰渣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加强产废单位精细化管理
(一)严格审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2020年12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程序》(桂环规范〔2020〕18号),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管理,要求企业通过广西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严格核实受托方资格和能力,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在广西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上传受托方利用能力证明、利用合同等材料。
(二)数字化管理简化固废跨省利用办理流程。完成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广西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职务事项一网通办化改造,事项办理者可通过一体化平台,明确知悉事项办理信息、设定依据、承诺时限,实时查看事项办理进度、作出评价,实现我区固体废物跨省利用活动更为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进一步加强了政策宣贯和监督管理。
(三)加强全过程管理。指导产废单位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妥善贮存,着力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强化全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继续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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