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8〕813号 |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桂环函〔2018〕813号
2018年4月10日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
党派提案 | |
20180024 | |
案 由: |
关于有效推进我区“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 |
审查意见: |
主办:自治区乡村办 |
会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文化厅 | |
内 容: | |
我区自2013年4月启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区共完成1万个绿化示范村屯和12.5万个一般村屯绿化项目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保洁员覆盖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由2012年的13%提高到93%,解决了1070万农村人口饮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乡村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调研发现,我区在推进“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答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 第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的要求,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我区“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第20180024号),由我厅协助办理。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提出如下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一、积极组织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 根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我厅以水源保护和生活污水垃圾整治为平台和抓手,从实际出发推进活动开展,在活动区域上,以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为重点区域,突出沿江、沿河、沿海、沿路环境治理;在技术手段上,选择适合农村使用的垃圾污水处理技术路径,推行简便易行技术、低成本技术和变废为宝技术,形成具有地方性、区域性特色的技术路线、方案和标准,建立起一套低成本、易维护、可推广、管长远的技术和设备体系。在资金投入上,通过整合实现经济高效,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能办事,甚至办成事了还有收入,逐渐形成了一套符合广西实际和农村特点的活动方法路径。在活动方式上,把形式多样的宣传作为动员群众、推广经验、形成热点、督促工作的重要手段,媒体宣传、“小手牵大手”、漫画宣传等多措并举,使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推进途径上,坚持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统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建设思路,将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全面巩固“三清洁”成果,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各地在发展花卉苗木、蚕桑、家庭手工编织等传统优势和特色产业、有机农业产业的同时,严格保护好生态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改善。 二、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我区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要求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2010-2017年,中央及自治区投资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约19.1亿元,对全区82个县1575个建制村实施了以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垃圾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处理率可达到60%以上,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也利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农村环保管理能力的加强。 一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督查的要求,我厅组织人员分组分片区深入各地督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督促各地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抓紧落实项目用地,加快招投标等环节,倒排工期,实行项目建设进度信息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每年均举办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培训班,对项目所在市环境保护局生态科科长,县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推进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整治成效,帮助各市县解决技术问题。 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课题研究。根据自治区深化改革要求,我厅正在开展制定政府购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试点方案、探索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第三方运行机制的研究。目前,课题组完成《政府购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试点方案》《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第三方运行机制调研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工作。通过调研区内外第三方运行单位不同工艺、技术、污染特点、运行模式、运行效果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第三方运行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和构建适合广西农村第三方治理模式;对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进行调研,重点关注项目类型、性质、内容、资金保障、项目监管、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归纳分析,探索适合广西特色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政府提供思路和参考。 四是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制度。建立以目标责任制为主,调度反馈、定期督查、通报预警和领导“约谈”等制度相结合的“五制一体”的项目实施工作机制。 五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探索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并与农业农村减排相结合,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作用。目前广西委托第三方运行的项目有11个县区,其中桂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广西首批采用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的示范点,兴安县、恭城县、平乐县、阳朔县、雁山区5个县(区)建立了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并纳入政府预算用于购买第三方运行管理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