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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8〕81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10日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2018-04-10 10:44     来源: 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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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桂环函〔2018〕813号

2018年4月10日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党派提案

20180024

案   由:

关于有效推进我区“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乡村办

会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文化厅

内    容:

我区自2013年4月启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区共完成1万个绿化示范村屯和12.5万个一般村屯绿化项目建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保洁员覆盖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由2012年的13%提高到93%,解决了1070万农村人口饮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乡村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调研发现,我区在推进“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宜居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过量施用化肥使地力下降,农田径流和侵蚀泥沙挟带污染物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水体污染;塑料大棚及地膜覆盖长期使用,残留地膜在土壤中累积,土壤结构和可耕性遭到破坏;农村养殖业排污量不断增加,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较大污染源。
2.生态环境和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生活垃圾、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农村居民用水量、污水排放量和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均大幅增加,造成地下水铁锰含量及三态氮含量超标,城乡结合部约3万人仍饮用铁锰含量超标水,急待改善。
3.农村新型产业发展进程亟待提速。“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挖掘取得一定成效,但产业发展进程稍慢,水果种植占产业的主导地位现象明显,其他诸如特种水产、家禽养殖和无公害蔬菜种植等新型产业所占比重较低;农民增收渠道有限,农家乐旅游尚处在起步阶段,通过劳动力转移带来农民增收格局未形成。
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待推进。农村文体设施仍较为薄弱,村民文化娱乐活动贫乏,封建迷信等活不良社会风气有所蔓延;建祠堂、修祖坟、修寺庙等封建迷信活动开始抬头,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之风日甚。
二、推进我区“宜居乡村”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1.强化防控,科学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一是制定法规政策,指导科学施肥,完善农业环境安全评估体系,实现化肥、农药等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纳入农业生产全过程无缝管理监控;二是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处理制度,严格规模养殖业的布局规划,将畜禽养殖业纳入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制度。三是积极推广“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
2.强化监管,确保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改观。一是大力推行“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分类处理农村垃圾。二是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突出沿路沿河沿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治。 三是完善乡镇干部责任区包干制度和保洁员工作制度。
3.强化服务,确保农村产业发展得到提速。一是积极推行“生产标准化、品质优质化、销售品牌化、加工规模化”模式,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民建立各种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公司化、品牌化销售,全面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二是继续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服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技能鉴定补贴,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4.强化载体,确保农村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大力弘扬和谐文明新风尚。加强村规民约、社会公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记录,推进农村社会诚信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三是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文化基础设施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常态通”、“优质通”转变,需添加word中的图片内容,请使用从文件导入功能~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答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

20180024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的要求,自治区政协十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我区“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第20180024号),由我厅协助办理。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提出如下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一、积极组织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

根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我厅以水源保护和生活污水垃圾整治为平台和抓手,从实际出发推进活动开展,在活动区域上,以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为重点区域,突出沿江、沿河、沿海、沿路环境治理;在技术手段上,选择适合农村使用的垃圾污水处理技术路径,推行简便易行技术、低成本技术和变废为宝技术,形成具有地方性、区域性特色的技术路线、方案和标准,建立起一套低成本、易维护、可推广、管长远的技术和设备体系。在资金投入上,通过整合实现经济高效,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不花钱也能办事,甚至办成事了还有收入,逐渐形成了一套符合广西实际和农村特点的活动方法路径。在活动方式上,把形式多样的宣传作为动员群众、推广经验、形成热点、督促工作的重要手段,媒体宣传、小手牵大手、漫画宣传等多措并举,使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推进途径上,坚持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统一,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建设思路,将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全面巩固三清洁成果,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各地在发展花卉苗木、蚕桑、家庭手工编织等传统优势和特色产业、有机农业产业的同时,严格保护好生态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改善。

二、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我区按照国家总体部署要求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2010-2017年,中央及自治区投资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约19.1亿元,对全区82个县1575个建制村实施了以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垃圾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处理率可达到60%以上,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也利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农村环保管理能力的加强。

一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督查的要求,我厅组织人员分组分片区深入各地督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督促各地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抓紧落实项目用地,加快招投标等环节,倒排工期,实行项目建设进度信息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每年均举办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培训班,对项目所在市环境保护局生态科科长,县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推进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整治成效,帮助各市县解决技术问题。

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课题研究。根据自治区深化改革要求,我厅正在开展制定政府购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试点方案、探索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第三方运行机制的研究。目前,课题组完成《政府购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试点方案》《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第三方运行机制调研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工作。通过调研区内外第三方运行单位不同工艺、技术、污染特点、运行模式、运行效果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第三方运行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和构建适合广西农村第三方治理模式;对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进行调研,重点关注项目类型、性质、内容、资金保障、项目监管、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归纳分析,探索适合广西特色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政府提供思路和参考。

四是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制度。建立以目标责任制为主,调度反馈、定期督查、通报预警和领导“约谈”等制度相结合的“五制一体”的项目实施工作机制。

五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探索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行机制,并与农业农村减排相结合,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作用。目前广西委托第三方运行的项目有11个县区,其中桂林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是广西首批采用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的示范点,兴安、恭城、平乐、阳朔、雁山区5个县建立了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并纳入政府预算用于购买第三方运行管理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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