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8日 |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8〕795号 |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8日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桂环函〔2018〕795号
2018年04月08日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
党派提案 | |
20180216 | |
案 由: |
关于加快广西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的建议 |
审查意见: |
主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
会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 |
内 容: | |
目前,我区共设置各类工业园区116个,工业总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园区经济在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园区的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对我区整体环境质量也构成严重威胁。园区生态化建设,是减轻环境压力、控制环境风险和有利于促进园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据调查,我区全面实现生态化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不足10%,严重制约了我区生态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 | |
答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4号)要求,现将我厅会办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的答复材料函报如下: 一、强化园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激励约束政策 “十三五”以来,我厅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政策要求,将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逐级分解下达,强化属地监管推进、核查核算组织以及绩效考核等措施执行,促进园区及入园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此外还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规划引导等方式,推动我区部分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促进广西重点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循环发展,推动园区生态化建设健康发展,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制定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我厅积极拓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域,会同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制定园区生态化建设标准,启动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创建和命名的筹划工作,实施政策文件起草、地方标准制定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已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领域专家和各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体系也已列入质监部门2017年度地方标准计划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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