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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8日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8〕79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8日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2018-04-08 15:54     来源: 科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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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桂环函〔2018〕795号

2018年04月08日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党派提案

20180216

案   由:

关于加快广西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的建议

审查意见:

主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会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内    容:

目前,我区共设置各类工业园区116个,工业总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园区经济在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园区的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对我区整体环境质量也构成严重威胁。园区生态化建设,是减轻环境压力、控制环境风险和有利于促进园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据调查,我区全面实现生态化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不足10%,严重制约了我区生态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促进工业园区生态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乏力。
没有建立促进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财政、土地、产业、环境、资源等政策之间缺乏有机衔接。201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设生态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我区生态产业发展目标和各生态产业园发展方向,但缺乏扶持生态产业发展的一揽子配套政策,导致实施意见空转。
(二)工业园区生态化规划顶层设计欠缺。
由于大部分工业园区未开展生态产业园区规划,对园区生态产业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结构功能、资源及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缺乏科学规划和统筹。多数园区存在产业结构同质化趋势明显,部分园区产业之间跨度大、关联度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园区生态化、循环化发展。
(三)园区生态化建设技术水平低下,环保压力加大。
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化建设实际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产业链完善程度低,构建生态产业链的经济效益不明显,企业积极性不高,可利用废弃物利用率,既造成不必要的资源能源浪费,又加大了污染排放。
(四)管理服务平台精细化程度低,生态产业孵化功能薄弱。
缺乏物质、能量以及废弃物流集成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等全方位、多领域的综合信息管控平台,未能有效实现信息和自动化技术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精准管控。多数园区不具备为企业开展生态化改造、构建产业生态链、维持产业生态系统健康运转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
建议:
(一) 制订相关政策,推动园区生态化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优化园区生态化建设政策,强化园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激励政策。二是制定财税金融政策,对于符合产业链生态化建设的项目实行税费减免。三是成立广西工业园区生态化件建设基金,加大示范引导力度。四是优化园区用地政策,对符合新型生态工业、生态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保障用地。
(二)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打造园区生态化建设。
一是从宏观上做好“优化布局、企业集群、产业成链、集约发展”的顶层设计,按照生态产业链的发展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将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产业补链问题融入到“多规合一”规划中重点考虑。二是强化引进产业链长的重大项目,推进集群发展,以关键产业链为核心、引入互补类型共生链,支持核心企业做强做大,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
(三) 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园区生态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是创新园区废弃物回收利用模式,建立一套包括园区企业中间产品及废弃物信息发布和交易、废弃物统一外包处理的园区信息化平台,利用信息和自动化技术实现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精准管控。二是利用产业关联效应刺激产业链生态化发展,提高优势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及洁净产品的使用比例。三是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头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解决企业生态化发展的关键共性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和重大技术对生态产业发展的推动引领作用。
(四)强化服务支撑,助推园区生态化快速发展。
一是制定园区生态化建设标准,加强对园区生态化发展水平的综合考评,设立定期考核和退出机制。二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资助为推动、社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三是打造虚拟产业园,依托互联网建立各园区各企业之间有效的物质循环链条,实现资源、产品、废弃物的有序流动,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四是建设园区生态孵化器,通过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一些关键性的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无害化、清洁生产及生态链构建等技术进行科学孵化,提高生态工业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答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提供自治区政协

第20180216号提案答复材料的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4号)要求,现将我厅会办自治区政协第20180216号提案的答复材料函报如下:

一、强化园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激励约束政策

“十三五”以来,我厅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政策要求,将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逐级分解下达,强化属地监管推进、核查核算组织以及绩效考核等措施执行,促进园区及入园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此外还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扶持、规划引导等方式,推动我区部分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促进广西重点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循环发展,推动园区生态化建设健康发展,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制定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我厅积极拓宽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域,会同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制定园区生态化建设标准,启动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创建和命名的筹划工作,实施政策文件起草、地方标准制定等基础性工作。目前已起草完成管理办法和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领域专家和各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已列入质监部门2017年度地方标准计划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48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8〕79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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