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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1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8〕1419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15号提案的答复

2018-06-12 10:31     来源: 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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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15号提案的答复

桂环函〔2018〕1419号

2018年6月12日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党派提案

20180215

案   由:

关于广西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审查意见:

分办: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内    容:

广西西江流域涉及南宁等11个设区市,流域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常住总人口接近全区的百分之九十,地区国民生产总值超过全区百分之八十。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对全广西、乃至整个珠江流域尤其是下游广东省生态环境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随着201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越来越大,一些根本性、结构性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绿色发展任重道远。现有产业布局、结构与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要求之间矛盾明显。主体功能区划引导生态保护和发展的工作机制未完全建立。
(二)突出环境问题依然存在,环境安全受到威胁。一是统筹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有待加强,跨行政区环境问题及风险日益明显。二是环境安全面临挑战,高环境风险行业沿江分布呈规模化发展趋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潜在的累积性环境威胁逐渐显现,根据2017年地表水断面水质分析结果不容乐观。三是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和叠加、区域性复合型污染日渐突出。四是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水源地保障措施不健全、水源涵养功能下降。
(三)生态系统脆弱,生态质量受到威胁。一是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能力薄弱,保护与资源开发之间矛盾突出。二是水能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部分河段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渔业资源衰退,外来物种入侵威胁本地物种生存等。三是森林生态系统呈现数量型增长与质量型下降并存的局面,森林生态功能衰减明显。四是石漠化土地量多面广,综合治理难度大。五是矿产开发与环境承载力不匹配,生态环境负效应日益凸显。六是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土地复垦监管制度不完善,部分矿产资源开发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
(四)投融资机制不完善,环保投入与环保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配套不足,部分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不配套。二是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城市内河或内湖污染严重,黑臭水体比例较高。绝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染没有得到持续有效处理。三是部分设区市缺乏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能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亟需加强。
建议:
(一)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推动全面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二是通过多源遥感技术,监测西江流域乃至整个广西的植被动态,评价植被面积、质量的变化、土地利用方式的变化、被保护的植被受威胁的情况,制定管控措施。三是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四是要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二)注重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强化河长制,推进湖(库)长制。二是落实地方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跨行政区、跨部门会商合作机制,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三是加强水源地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备用水源地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建立流域全覆盖的环境风险管控系统,提高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三)构筑“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生态系统保护体系。
一是统筹完善流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网络,构建生态廊道、生态屏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增强、提升流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和水平。二是优化林业经济产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桉树林种植模式,促进森林经济效应和生态环境效应协同发展,维持森林生物多样性,促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三是推进西江流域石漠化治理工作,加强石漠化地区农村替代能源建设。四是优化矿山开发布局,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经济制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五是推进全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四)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一是研究制订《广西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二是探索基于生态文明的政绩考核制度。三是推进流域水质保障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生态环境实施补偿。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五是建立健全环境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体系、制度、机制,将社会监督延伸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个方面。

答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15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民主党广西区委:

根据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有关安排,我厅作为分办单位办理贵委提出的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15号提案《关于广西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您提案中的建议切合我区实际,针对性强,对加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结合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强西江流域环境保护

(一)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办发〔2015〕17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牵头编制了《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底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工作方案》对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防治任务、制度机制建设、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为保障《工作方案》年度任务的完成,我厅每年组织编制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西江流域是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流域,根据《工作方案》,我区积极开展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6.0%;无劣Ⅴ类断面,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

(二)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全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二是对流域各设区市饮用水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政府,督促各市加大水源地环境风险管理力度,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源名录,建立风险防控方案。同时督促各市加强风险区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应急人员、技术、物资和制度建设,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西江流域所有设区市已全部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地防护建设。三是加大饮用水信息公开力度。自2016年开始,我区按季度公布饮用水安全信息情况。2017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区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的40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源地水质比例为90%,其中分布在西江流域水系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区10个地下水质量考核位点水质极差比例为0

(三)全力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我区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精神,积极将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我区项目储备库,分类调度推进。目前,我区西江流域有7个湖泊纳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3年至2016年,我区4个水库(龙岩滩水库青狮潭水库万峰湖水库龟石水库)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专项资金共34838万元,实施中央资金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109个。2017年继续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6919万元,其中万峰湖水库1794万元,龟石水库957万元,龙岩滩水库3141万元,青狮潭水库1027万元。我厅加强督促指导并组织开展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督促指导澄碧湖、大王滩、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等水质较好湖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积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对全区14个设区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督查,并将我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我区3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工作。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我区编制完成造纸、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农药、电镀、制革共6个行业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方案,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五)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

西江流域各级农业部门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实施农药和化肥零增长行动,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减少农药、化肥流失对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一是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广绿色防控主推技术。2017年全流域推广绿色植保技术应用面积4021.43万亩次,农药使用量减少290.29吨(折百)。二是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冬种绿肥面积、推进秸秆还田等措施,控制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2017年全流域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500多万亩次,化肥施用量减少 10万吨(折纯量);秸秆还田面积达2900多万亩。三是发展节水农业。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地膜(秸秆)覆盖保墒、深松深耕、集雨补灌、稻田浅湿控制灌溉、微喷滴灌等六大技术模式。2017年全流域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完成实施面积400多万亩,实现节水0.34亿立方。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各项政策措施

建立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政策体系,自治区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制定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和考核办公室,西江流域11个设区市也全部印发考核办法、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各辖区县进行考核,考核制度层层落实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考核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一级抓一级、共同推动落实的良好局面。我区2017年年度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度控制目标为87.6%,根据监测评价结果,2017年度我区233个国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8.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我区20186月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现已对设区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验收考评。广西成立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制。广西西江干流由自治区领导担任自治区河长,沿线所在的市、县(区)、乡镇、村分级分段设立市、县、乡、村河长,把干流和支流各河段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有关市、县(区)、乡镇及建制村主要负责人。各级河长加强巡河,开展河湖调查,制定“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协同做好西江水系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域保洁和执法监管等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了各类违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提升监管能力,实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目标。

四、积极投入资金开展西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廊道建设

广西秉承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大了对西江流域的污染治理投入。2016年以来,一是自治区财政筹措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节能专项)3.4亿元,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实现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二是共统筹安排5.29亿元,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基本结束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入江的状况。

《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印发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西江生态廊道建设。一是将9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列入西江经济带基础大会战项目盘子,总投资94亿元,其中2014-2017年累计实现投资63亿元。二是加强沿岸生态保护,全面启动西江“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规划建设,高起点、高水平打造沿江1-2公里创建现代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示范区,对沿江原有企业进行循环化、清洁化改造。三是打造生态屏障,三年多来累计投资210多亿元,加快构建桂西桂北生态屏障、桂东北、桂西南、桂中、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为主骨架的经济带广西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森林覆盖率达62%,位列全国第三、西部第一。

五、实施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试点建设

2016-2017年,自治区农业厅牵头在梧州市万秀区夏郑镇凤凰村、玉林市陆川县乌石镇吹塘村、贺州市昭平县走马镇福行村和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大村、六村2个自然屯开展建设试点。通过采取综合性的建设措施,实施综合性的建设内容,推动试点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试点村屯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实现生态化发展,农业废弃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田残膜等)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整治,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休闲观光农业转型升级,成为西江水系“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的综合性示范样板,对改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六、积极探索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一是编制印发《广西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探索建立“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二是加强与各相邻省份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与广东省建立珠江流域上下游水环境联防联治管理、跨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管理、省区污染事故应急协调处理等合作机制,深化九洲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合作,并联合申请将九洲江列入国家跨省流域合作治理试点和国土江河整治试点。以万峰湖流域环境保护交流与协作为重点,开展滇桂黔三省跨流域联合执法行动和生态保护工作。2016年9月,与云南、贵州、广东联合签署《滇黔桂粤跨省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方案》,建立跨省区水污染联合防治协作和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西江流域成为全国首个建成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的大流域。三是贵州、云南省同意在桂黔滇三省区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左右江革命老区建设情况报告中,共同请求建立西江流域跨省区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了桂黔滇三省区就推进西江流域跨省生态保护补偿达成了初步共识的目标。四是成功将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列入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议题,并写入会议纪要,获得了相关部委的重视和支持。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准入。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继续推行实施清洁生产。以钢铁、制糖、造纸、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的主体作用,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污染物产生,促进大汽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四)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进一步健全全区过剩产能台账,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落实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对能耗高、排放大的工业企业,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次、节能环保上水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六)推动开展西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认真执行粤桂两省区政府《关于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协议》,在总结九洲江流域补偿经验基础上,国家相关部委牵头,推动开展包括贺江等在内的西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发挥生态补偿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良好作用

感谢贵委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厅的答复,请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并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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