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78号提案答复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8〕1435号 |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环函〔2018〕1435号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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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
个人提案 | |
20180578 | |
案 由: |
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
审查意见: |
分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 |
内 容: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围绕进一步释放“海”的潜力,做好“海”文章,精心谋划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并启动了地方法规和多个规划、多个项目研究,形成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广西实践”。但随着广西经济的发展,沿海区域开发利用中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较突出,诚如国家海洋督察组于本月初反馈督察情况指出的那张:部分地区围填海管控和环境保护问题不容忽视,存在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严,围填海执法监管薄弱,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不够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 |
答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曾作琴委员: 根据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有关安排,我厅作为分办单位办理您提出的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578号提案《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结合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严格项目环保准入门槛 (一)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我厅将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规划环评工作要尽早介入规划编制,将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充分融入规划编制、决策和实施过程,优化相关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强化开发边界管制。当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保护生态和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保护生活空间;生产和生活空间用地性质改变,应优先考虑生态用途。通过优化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定位、布局、规模、结构,不断推进海洋环境质量改善。 (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要求沿海地区各环评审批部门以区域生态重要性、生态敏感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结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其他空间规划,优化生活空间范围,并提出改善海洋环境质量的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结合产业集聚情况和相关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优化生产空间范围,并提出污染控制、风险防范、资源环境效率等方面的准入要求和管理措施,通过科学合理的产业准入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二、加强“生态是核心竞争力,环保是安身立命之处”的宣传与教育 我厅长期以来一直秉着“优良生态环境是北部湾的核心竞争力,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我区安身立命之处”的理念,持续关注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与教育,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北部湾优良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厅加强海洋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的主要案例有: (一)依托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海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2017年10月保护区科普教育基地建成开馆,室内展示面积420平方米,分为序厅、儒艮厅、鲸豚厅、海草厅和生物多样性厅,以珍稀海洋生物标本、海洋生物生活场景和海洋生物模型和投影、电视机等多媒体形式向公众普及珍稀海洋生物知识及保护意义。先后多次接待政府、学校及各界人士等到基地参观教育,通过基地展馆图文并茂宣传展示,提升群众对海洋野生动物和海洋生态核心竞争力的意识。 (二)在沿海地区建设宣传阵地。2016年在合浦沙田镇办公楼楼顶设立大幅发光字标语,2017年在沙田中学、山寮小学、英罗村村委等建立宣传阵地,同时在交通要道设35块宣传展板,并定期更新宣传牌内容。 (三)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生态环保科普教育。2016-2017年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印制并发放宣传册5000册,到保护区沿岸各级政府、学校和社区发放宣传品,使民众对海洋生态保护有更深的了解,从而提高了保护海洋动物的意识,让海洋生态保护深入人心。我厅直属机构技术人员在北海市的中小学校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科普教育课堂活动。2016年儒艮保护区管理站共到沙田中心小学、永安小学等10所中小学开展科普课堂11次,2017年先后到北海国际学校、北海实验学校、山口镇中学、沙田镇中心、山竂村小学、乌坭小学等6所学校开展科普课堂8次,受益学生人数达1000多人,提升学生保护海洋生态的意识。 (四)利用各种大型纪念日和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范围。我厅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科技活动周、环境日、海洋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鲎保护专题宣传等重要纪念日和活动,积极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其中在“六·五”环境日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直属单位教育展馆及实验室等为宣传教育阵地,邀请公众、媒体代表等进入单位参观学习,通过现场展示展馆和标本等多种方式,讲解、宣传海洋生态保护知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五)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教育效果。除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站等传统媒体之外,及时结合新媒体的发展,创新使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和微信服务号等,及时发布和更新内容,多种途径开展海洋生态环保的宣传教育。 三、积极推进沿海污染防治工作 我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等相关要求,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一)知红线守底线,层层压实保护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不下降作为工作的底线、红线,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多次召开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科学分析北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形势,进一步统一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全力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从2014年开始与沿海三市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南流江流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对海水水质、入海河流水质和各项工作均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设立考核办公室,对沿海三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有力促进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查底数定目标,制定方案促进落实。一是摸底排查入海排污口。2017年1月,我厅整合海洋监测技术力量,组成3个技术专家组,通过半年时间,在1628公里的海岸线上对直排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每一个排污口反复进行采样监测、识别论证,共排查出入海排污口114个,其中有29个为非法和设置不合理排污口,并全部建立台账,为北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供了迄今为止最真实、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二是制定整治方案。为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区编制印发《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广西直排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调查报告》《广西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必须全面整治完成两类排污口。沿海各市高度重视,细化治理措施,印发《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单位、整改时限,全力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抓关键重实效,陆海统筹全面治污。一是强化“海陆一盘棋”理念。编制印发《广西近岸海域“十三五”污染防治规划》《南流江-廉州湾陆海统筹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南流江-廉州湾水体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南流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钦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南流江、钦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方案,统筹陆域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生态保护区域联动,增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协同性。二是加大治污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区投入30多亿对9条入海河流和重点海域、海湾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主要用于入海河流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和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等工作。三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17年,开展“洁海”排查大行动,出动人员500多人次,检查企业127家、入海直排口23个,倒逼企业加强污染防治,督促指导沿海三市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每月调度沿海各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入海排污口整治进度,对整治进展滞后的,及时发函通报,督促地方加大整治力度。截至2017年底,整治完成入海排污口114个,关闭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29个,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四、强化科技支撑,实现对海岸动态监管 一是对北部湾近岸海域生态系统进行例行监测,定期对近岸海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生态系统组成要素进行动态监测,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监测系统。二是实行自动监测。在广西近岸海域建立了由16套浮标组成的自动监测网络,基本实现了对广西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三是研究构建预警体系。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三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广西近岸海域环境监控预警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广西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的基础上,结合入海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入海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常规监测和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监测手段,构建多源环境监测系统,综合应用数据库、网络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并依托北部湾水动力-水质-生态的数学模型技术,研究开发能够对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的在线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的系统。该项目也纳入了广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列表中。四是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16年8月我厅与自治区海洋局联合编制《广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统一海洋环境监测规范以及发布海洋监测信息,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事权明晰、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有效的掌握全区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现状,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五是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开展近岸海域生态环保工作。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北部湾典型封闭海湾富营养化水质的生物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40万元;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申报的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北部湾陆海统筹环境监控预警与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及示范”和科技计划项目“广西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在线监测预报体系研发与平台建设”分别获自治区本级财政资助1500万、180万,广西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的动态监测、预警、预报等系统建设的部分关键技术正在积极研发,将为系统的建设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201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将统一由生态环境部负责。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将有利于建立海洋综合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稳步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系统的动态监测、预报、预警、应急系统的建立健全。 五、建起常态化、长效化、系统完备的生态环保督察、问责机制 一是2016年,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二是2017年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规定》共七章五十六条,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体系及问责制度。《规定》的出台对促进各级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具有重要作用。三是为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2017年,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办法》对督察对象、机构、形式及内容、督察程序、成果应用、工作纪律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将督察结果和整改结果纳入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办法》的实施,实现了自治区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建立环境督察体系机制,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善和保护广西生态环境,深入推动广西“大环保”工作格局的构建。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参与和支持,希望继续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厅的答复,请您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并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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