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建议提案结果公开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7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19〕9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7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9号建议的答复

2019-04-27 08:36     来源: 大气处     作者: 大气环境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9号建议的答复

桂环函〔2019〕991号

2019年4月27日

全文下载:桂环函〔2019〕991号.pdf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