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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清水03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桂环函〔2020〕667号

2020-04-26 17: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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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杨科等6人提出的《关于实施(隆林)万峰湖生态渔业资源统一管理,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清水035号),由我厅协助你单位办理。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反馈如下:

一、支持加强万峰湖环境保护和开发管理

人大代表提出了“一、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二、对万峰湖进行立法保护”、“三、建立万峰湖生态环境联合保护长效机制”、“四、对万峰湖产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五、加强万峰湖上游及沿岸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建议,经研究,我厅认为以上建议若能实施将有利于万峰湖环境保护和开发管理,有助于万峰湖水质保持良好并持续改善。

万峰湖水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万峰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在万峰湖水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了多项举措,保护万峰湖水质安全。一是加强监督指导我厅每年均组织开展万峰湖水污染防治督指导工作,安排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开展督导,实施水质在线监测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履行环境监管职能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库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以来共筹集9944万元资金开展万峰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前,万峰湖两县库区共有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套,在建村屯级污水处理站23座,预建设村屯污水处理站3座。三是建立万峰湖生态环境联合保护长效机制。2011年,滇黔桂三省区就建立万峰湖库区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印发了《万峰湖库区水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合作备忘录》。2014年,我厅联合贵州、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共同编制了《万峰湖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申请中央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同开展万峰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通过强化监督指导、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加强跨省联防联控等治理措施,自2018年以来,万峰湖自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其中,2018年万峰湖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20191-12月均达标,有8个月达到Ⅱ类以上水质;2020年前3个月达到Ⅲ类,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万峰湖水污染防治的建议

一是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建议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西林县做好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入库的申报工作,积极筹集资金,加强万峰湖沿岸沿湖乡(镇)、村屯环保设施建设、工矿企业污染、城乡生产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建议百色市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对于已建成项目应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超坤 0771-5773909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426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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