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北部湾办:
陆崇友等3名政协委员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抓好北钦防一体化战略落实的建议》(编号:20200294),由贵单位主办,我厅会办。经研究,现将我厅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有关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北钦防沿海生态屏障一体化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服务,确保北钦防一体化重点项目如期推进。已完成钦州湾外湾B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招拍挂项目、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号10号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工程、钦州湾外湾C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招拍挂项目等一系列涉海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积极开展龙门大桥、大风江大桥、防城港赤沙作业区散货码头、东航道一期工程等一批项目环评审批前期指导工作。
二是初步建立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制度。制定《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关于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统筹环境监管,实施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三是建立了覆盖沿海三市的环境监测网络。2019年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对构建我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出了意见,同时优化了海洋环境自动化监测系统,多手段、多领域对北部湾海域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和海洋生态、入海河流以及直排海污染源实施了监测和监控,为维护我区良好生态环境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四是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重点海湾专项整治。我厅将加强北部湾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碧水保卫战的首要任务加以部署,印发实施《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2020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20年海洋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南流江、钦江、茅尾海、廉州湾、防城港东湾和西湾为重点,加强对流域、海域周边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等整治督促指导,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大力推进北部湾环境综合整治并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广西近岸海域考核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9%,水质优,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防城港东湾、西湾水质明显好转,稳定达到优良水平;茅尾海氮、磷等污染物浓度降低,较往年有所好转。南流江、钦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果,南流江、钦江水质逐步改善。
五是加强北钦防大气污染治理。开展了2020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污染天气应对等8个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广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分解下达各市管控目标和重点工作;印发《广西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推动秸秆禁烧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北钦防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针对重大项目具体情况,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政策,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提高联防联控能力,构建北部湾污染防治一体化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压实责任,确保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到实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秀玲,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4月24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