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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桂环函〔2020〕714号

2020-04-30 09:2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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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陈杏萍等5人提出的《关于完善村级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第168号),由我厅协助你单位办理。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厅职责范围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广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攻坚战重点内容,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完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按一处一策开展整治,严格全流程管理,做好整治后续管理。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

二、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力度,开展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教育,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塑造文明乡风。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引导农民保护自然环境,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处置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举办“小手拉大手”等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430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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