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国、余元强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力度保护我区重要绿水资源的建议》(编号:359),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经与自治区住房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广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以环境质量目标为核心,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全力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着力构建起珠江下游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安全屏障。2019年,我区西江流域40个国家考核断面均为Ⅲ类及以上水质,其中达到Ⅱ类水质断面39个,水质优良比率为100%,粤桂两省区交界的西江封开城上断面和贺江白沙街断面,自2016年以来,均为Ⅱ类水质,水质保持良好。在2019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我区西江流域的9个地级市有8个进入前30名,其中有5个进入前10名,实现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一)源头管控,减少污水排放量。一是防治工业污染。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严格论证流域内各类园区规划行业布局环境合理性,是否符合区域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等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推行清洁生产,以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作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依法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进全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5月,全区136个工业集聚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工业集聚区有116个,占比达到85.3%;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全区重点污染源均纳入监控平台监督,对超标企业及时责令整改。二是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印发广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将节水工作贯穿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建立实施自治区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叫停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未通过的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底,全区已建立了自治区、市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实现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精准监控。三是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控害。通过在西江流域农业生产中推进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提升耕地质量等措施,深入实施频振诱控、放蜂治螟、降低农药风险等项目,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据自治区统计局提供数据,广西2018年化肥使用量为255.05万吨(折纯),比上年减少8.78万吨,提前两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目标。2019年,全区农药使用量约1.14万吨(折百),比上年减少648吨(折百)。四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19年,全区畜牧业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粪污化资源利用等项目取得良好成效,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核定,目前全区粪污综合利用率83.74%,高出全国9.74个百分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93.12%,高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任务7.27个百分点,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认证比重约90%。
(二)追根溯源,排查污染源。2018年,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开展了广西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对入河排污口开展调查评价。根据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全区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成果》,广西14个市共上报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928个。其中,636个入河排污口办理了入河排污口登记手续,688个入河排污口办理了环评手续,有115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目前尚未办理任何手续(主要为乡镇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三)统筹协调,开展流域综合整治。一是精准实施“一河一策”。对标对表“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联动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项任务的工作落实,督导推进桂林市阳朔县、崇左市、靖西市、灵山县等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推进完成桂林市、玉林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及贵港市、宜州区、蒙山县自治区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为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二是加快水源地整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协同各市人民政府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效显著。2018年我区完成400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2019年全面完成72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广西的整治成效、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表扬,广西数千万人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三是建立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机制。自2015年起,我区完成了14个市及各县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各市均按要求制定并印发了辖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大部分设区市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移交移送、信息公开等制度,明确了各级网格职责及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各级网格均落实相应人员,确保组织完善,责任明确、反应快速、监管有力,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目前,全区环境执法受理案件处理情况均定期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各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
(四)截污纳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一是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区70段城市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的有67段,消除率达90%以上;南宁市共38段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的为35段,黑臭消除率达90%以上。2019年,南宁、桂林入选国家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分别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贺州市入选国家第三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20年,我区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87亿,主要用于14个市38个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建立农村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将农村沟渠、山塘、池塘等小微水体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构建河湖共治共享格局,推行村规民约,推动村民爱水护水、自治自管。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截至2020年3月,西江流域累计完成4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日处理能力274.7万立方米,出水标准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均在90%以上;累计完成13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平均运行负荷率均在50%以上,有效改善了城镇生态环境,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做出了贡献。针对代表所提出的“四、截污纳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的建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累计拨付10600万元支持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五)加强信息管理,加快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巡河”“河长治污”“清四乱”“河湖划界”等系列专项行动。2018年6月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以来,鹿心社书记和陈武主席两位总河长,西江、柳江、郁江、桂江干流四位自治区河长以上率下多次巡河调研,统筹协调和督促解决好河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全区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260万余人次,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实落细落地;把河湖“清四乱”作为河湖管理攻坚主抓手,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解民忧十件实事,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保大督查有机衔接,筹划实施河湖管理百日攻坚行动,聚焦顽疾,精准施治。对标对表完成全区首次摸排台账内2547个“四乱”问题整治销号,举一反三清查整治3222个新发现问题。二是推进水生态空间长效管控,加快我区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如期完成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以及市级以上河湖长的117条河流和6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同步推进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导柳江流域三市政府建立实施系统联动联治监管新机制,建设柳江“天眼”监控系统。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长APP于2020年1月上线试运行,正进行修改完善,提高河湖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开展西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严格考核。继续加强水源地保护,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开展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导市县做好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和问题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做好黑臭水体监管,加强城市黑臭水体特别是南宁、钦州市城市黑臭水体的监管,防止已基本消除的水体返黑返臭;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推动全区136个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目前,国家正在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试点工作,我区将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部署,组织污染源排查行动。
(二)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我区将以广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为重点抓手,强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污水收集能力,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辐射范围内全收集、全处理。
(三)大力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建立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对绿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增加对农业提供生态产品的补偿,新增的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已有激励措施的落实;持续落实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落实有机肥替代化肥扶持政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扩大节水农业规模;持续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争创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级产业园、特优区等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三年提升行动。
(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走深走实。持续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湖监管。监管前移,重心下沉,坚决控增量、清存量,组织开展江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河湖陈年积案“清零”行动;着力创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突出河湖空间管控。加快河湖划界及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强化成果应用;推广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应用,构建共治共享治水新格局。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河长APP、微信公众号建设,推动全区五级河长、三级河长办和成员单位全面应用,畅通便利全社会网络监督渠道,继续抓好河湖信息化监管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河湖动态监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会,强化节水提质增效。推动在年用水总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推行用水报告制度;推动实现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全覆盖,实施差别水价及树立节水标杆,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29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