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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清水0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环函〔2020〕789号

2020-05-15 16:3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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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朝能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左江河沿江村屯污水排放问题的建议 》(清水024),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崇左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1年以来,自治区累计支持崇左市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2027(其中江州区1500万元)指导和推动崇左市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一大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村庄生活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规划引领

印发《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桂环函〔20191834),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建立现状基础台帐。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为下一步科学、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条件。

、加强技术指导

组织人员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按照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思路,筛选了6种适合不同村庄规模、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地理位置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类型,为不同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供了参考模式。2019举办2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训班,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40余个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县(区、市)开展技术培训,今后还将继续加强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支持崇左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优先支持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整治等工作;优先支持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优先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区域的原则,充分考虑崇左市江州区的情况,对该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予以适当支持。

(二)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要求,建议崇左市江州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项目入库工作,并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515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

20       

建议编号

清水024

领衔代表

黄朝能

承办单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建议标题

关于解决左江河沿江村屯污水排放问题的建议

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上门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

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

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

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请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于2020920日前将此表寄送或传真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在对应建议板块填写测评表。

联络处联络电话(兼传真):0771-2858084

电子信箱:gxrdLLch@163.com  邮箱编码: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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