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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3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桂环函〔2020〕873号

2020-05-20 16:4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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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林业局:

解尚明政协委员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创新北部湾滨海湿地保护思路的提案》(编号20200436),由贵主办,我厅会办。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反馈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北部湾沿海地区自然保护区监管

2017-2019年,连续3年开展了“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环境问题,重点核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重点问题。2017-2019沿海三市核查共发现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112个,整改完70个,正在整改42个,整改完成率62.5%,正在整改问题中原住民养殖19个、旅游设施(原住民农家乐)20个、其他人工设施3个,大部分为历史遗留问题或轻微违法违规问题,不列为重点整改对象。沿海三市保护区内采砂采石、工矿企业、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水电设施等四类重点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二)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儒艮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全力推进儒艮自然保护区督察问题整改完成晟泰养殖场、东园珍珠贝养殖场、淡水口3虾塘养殖场清理整治,中堂养殖场实施了搬迁清理,非法养殖被全面取缔,保护区内已无放养行为。持续开展违法霸海和违法养殖治理2018年清理养殖木桩5万多根,清理海滩涂面积20平方公里。2019联合对海滩涂开展联合清理执法行动,覆盖岸线约7.5公里,清理范围约76.4平方公里,清理养殖螺桩约43000根,切实有效恢复了海域生态。

(三)开展“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为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检查,整治海洋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出问题,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要求,我厅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对海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活动严格监管,加强滨海湿地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创新北部湾滨海湿地保护思路提案建议具有很好的指导性和创新性,对加快广西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厅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滨海湿地保护相关工作,继续加强北部湾

滨海湿地保护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开展海洋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和勘界定标工作,根据国家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的要求,加强我区生态保护红线能力建设,结合广西“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北部湾生态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520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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