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黄永全政协委员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西江水系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推进流域内生态循环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编号20200382),由贵厅主办,我厅会办。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反馈如下: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规划(2016-2030年)》相关精神,我厅高度重视西江水系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多措并举、科学施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2019年,西江流域共72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其中Ⅰ类水质断面4个,占5.6%,Ⅱ类水质断面67个,占93%,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1.4%。
为切实保障西江水系生态循环发展,我厅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培育水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我厅联合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征集和推荐工作,对各单位推荐的技术与产品组织专家进行了筛选评估,遴选出一批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编制形成《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指导目录(第三批)》,为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是大力开展西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桂环函〔2019〕1834号)。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建立现状基础台帐。2010-2019年,中央及自治区共投入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2.8亿元,对全区90个县(市、区)、2000余个行政村实施了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共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000余套。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促进了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
三是全面构建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成立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积极支持玉林市落实九州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玉林市将九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至法律层面,制定《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出台《玉林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玉林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玉林市生猪小散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玉林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此外,玉林市统筹环境监管,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推进养殖、生活、工业“三污水”治理,解决流域重点污染问题;二是建立粤桂两省区合作机制,与湛江市开展联合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性;三是推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流域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四是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近年来,我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照权责法定原则,不断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构建,形成了“政府、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环境监管企业”三个层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通过统筹部署、分级管理、精准施策,层层压实各级部门环境应急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环境风险,切实保障了全区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西江水系生态环境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推进西江流域生态治理、产业发展、经济一体化建设,打造西江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从根本上推动西江流域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崛起。
联系人及电话:覃珂,0771-577364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21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