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正华、朱维国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点水质保护的建议》(清水011),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自治区饮水安全战役指挥部要求,把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做好“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千吨万人”水源地水源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一)建立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关于广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要求各市严格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确定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目标、工作职责、范围、内容、频次、要求、处置措施等相关事项。高度重视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季度监测1次,截至3月底,35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有351个纳入监测范围,5月底实现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
(二)调查审核基础信息。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开展2020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完成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审核工作,并已提交生态环境部。截至2020年5月10日,调查数据显示,全区共有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含乡镇水源地、千吨万人水源地)4115个,其中乡镇饮用水水源地940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52个。
(三)划定审批水源保护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函》,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各市合理规划水源布局,严格划分调整依据和划定审批程序,规范标志设立。督促各市确保9月底,力争7月底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14个设区市目前均已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批复工作。截至2020年4月底,全区940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855个已划定批复水源保护区,占比90.9%。352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72个已划定批复水源保护区,占比77%。
(四)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所有县(市、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培训。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在2018年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运行管理专项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督促问题较突出的15个县(区)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2019年,完成3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治理后的村庄环境得到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严格管控高毒农药
1.严把准入关口,切实规范农药许可审批。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开展农药登记初审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审查核发。原则上不新增农药原药企业,属国家明确淘汰的高毒农药品,相关部门坚决不予核发生产许可证,并做好企业工作收产回农药登记证。
2.积极配合开展高毒农药和老旧农药淘汰工作准备。农业农村部正在研究制定高毒农药淘汰的相关政策措施,我区农业农村部门也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农药风险监测,做好相关品种调查研究、验证试验等,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完善追溯体系。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规定》,规定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电子档案、溯源管理、科学使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限制使用农药的可追溯体系,实现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监管。
4.落实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动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创新推广农药减量、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面提升病虫害科学防控水平,全区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
5.扎实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业农村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督促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主体等做好农药包装废弃回收工作。全区已累计回收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池塘附近的农药包装废弃物2361.5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农村饮用水保护。积极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水源地管理,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尽快完成农村“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区标志的规范设立,稳步推进保护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加强项目运行管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药管理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全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大力抓好《农药管理条例》的宣贯实施工作,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依法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开展多形式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继续规范全区市场农药经营秩序,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四)做好高毒农药管理。禁止生产高毒农药的职能在农业农村部,开展高毒农药产销情况调查,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已淘汰的高毒农药行为,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15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
20 年 月 日
建议编号 |
清水011 |
领衔代表 |
黄正华 |
承办单位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建议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点水质保护的建议 | ||||
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上门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 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 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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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
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请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此表寄送或传真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在对应建议板块填写测评表。
联络处联络电话(兼传真):0771-2858084
电子信箱:gxrdLLch@163.com 邮箱编码: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