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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桂环函〔2020〕943号

2020-06-01 11:3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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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凌、班宁、岳峰、苏富君、孙宁、冯维姜、宋海农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制糖企业环保治理支持的建议》(编号252),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2019年以来,我厅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同志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秸秆禁烧作为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1.强化制度建设。目前,《广西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广西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导向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暂行办法3个文件均已正式印发,其中一个重要工作任务就是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各项制度机制建设,夯实禁烧工作基础。《广西秸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

制,科学划定禁烧区、完善网格化监管、推进管理式焚烧,以甘蔗种植集中的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贵港市、来宾市、崇左市为重点管控区域,分类施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2020年安排229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各市禁烧区智慧监控系统建设,重点布控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铁路(高铁)沿线及机场周围区域和特殊区域,并安排专项奖补资金2000万元,对2019年秋冬季和2020年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成效显著的市给予奖励。同时探索实施秸秆限烧管理,在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实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地限时段、限地块、限规模焚烧管理。

2.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目前我区从事秸秆利用企业规模小、水平低,秸秆收储运体系还不健全,秸秆综合利用率还不高。我厅加强与农业农村、糖业发展、农机等部门的协调和联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一是用好两个补贴,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机制,从自治区、市、县、乡镇四个层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生态补偿机制试行试点。二是突出广西特色,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技术,形成了甘蔗尾梢饲料化利用、食用菌基料化利用、秸秆收储置换、秸秆种养循环利用等系列模式技术。三是服务产业发展,创新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2019年收购区域内甘蔗尾梢、玉米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秸秆近10万吨,秸秆回收促进农户增收1800万元以上。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补助情况

20118月,我厅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财建〔2011190号),并于2011年第四季度起,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维补助政策。2016年,为强化现场端监管,保障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确保社会化运行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到实处,结合运维补助工作实际,按照先运维,后补助的程序,运维补助对象由排污单位调整为第三方社会化运维单位,各市生态环境部门按运维考核结果将污染源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运营单位。20182月起,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财政厅文件的通知》(桂财法〔20182号)规定,废止了该资金管理办法,原运维补助资金分配方式、补助对象等已无规范性文件支撑。为树立排污单位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对其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照广东、贵州、海南、云南省等全国大部分省市的经验做法,自2020年起,广西全面取消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补助。

(三)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资金补助情况

为扎实推进广西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以来,我厅和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均安排了专项资金支持糖厂企业锅炉治理和清洁燃烧技术改造。2019年,自治区财政统筹国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59亿元,支持的领域包括安排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清洁生产资金等,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实现工业节能降耗目标。

(四)《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情况

根据2013—2017年榨季制糖企业各指标达标统计分析,《甘蔗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企业达标率稳步提高,尤其是执行新建企业标准限值的企业达标率由2013/2014榨季的85.6%提升到2014/2015榨季的94.3%,提高了8.7个百分点,从2014/2015榨季至2016/2017榨季企业达标率均超过92%。广西甘蔗制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设定基本符合行业发展情况,从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测的结果及企业调研情况看,排放限值的设定基本合理。广西制糖企业工艺已较为先进,从源头控制污染,治理技术不断革新。企业按照排放要求,安装与其生产情况相匹配的源头和末端污染防控设施并正常运行,具有较强的污染控制能力。

当前制糖工业无论是基准排水量还是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已大幅下降。2018年,生态环境部就《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中规定的基准排水量限值发布修改单,并已于201951日实施修改单要求。基于目前该标准中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限值明显高于制糖企业所能达到的实际水平,国家建议对该标准展开全面的评估和修订,降低相关污染物项目的限值,在契合行业现状和满足排放要求的同时,也能够督促部分制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较高的省份完成进一步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广西制糖企业近年来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良好,但考虑到糖业发展形势、企业的技术可达性、经济成本等因素以及标准的稳定性、普适性和成熟性,暂不考虑收严废水排放限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实施清单式管理。各地试点实施清单式管理,达到田块秸秆去向清楚、综合利用目标明确、措施责任到位、追责处罚到位,全面摸清烧多少,用多少,为合理科学监管秸秆有组织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解决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探索出一条路子。二是探索实施秸秆限烧管理科学组织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工作,在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和生产生活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限度地焚烧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根据气象条件及时调整焚烧安排,实现动态错峰焚烧管理,避免同一时段集中焚烧。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产业发展布局中,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事项来推进;建立政府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推进任务和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工作推进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典型经验,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切实用好用足各领域支持政策,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利用现有考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四是依托项目支持整合财政、科技扶持资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快研发适应生产需求的新技术、新模式、新设备。探索形成从农作物品种、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收储到利用的相关政策和收运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推行广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鼓励更多企业及合作社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以疏为主带动秸秆利用。五是完善协调机制。探索建立由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糖业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制定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投资、补贴等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助推我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取消运维补助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推进帮企减污工作,落实排污税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企业在落实环保责任的同时获得更多实惠,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三)持续支持清洁生产。《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要求,重点指导高费、中费中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糖业企业项目纳入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在资金方面给予倾斜。

(四)稳定地方排放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达标的配套技术和监管政策,着力指导稳定达标。未来3—5年,随着广西糖业转型升级,以及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进一步提高,在全面评估行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标准效果后,适时启动新一轮提标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企业环保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61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

2020年   月   日

建议编号

252

领衔代表

肖凌

承办单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建议标题

关于加大对制糖企业环保治理支持的建议

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上门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

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

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

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请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于2020920日前将此表寄送或传真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在对应建议板块填写测评表。

联络处联络电话(兼传真):0771-2858084

电子信箱:gxrdLLch@163.com  邮箱编码: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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