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广、朱亭雅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河池革命老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建议》(编号:132),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启动地方立法,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编制工作
2019年9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成立广西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针对目前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分工仍不明确,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标准、技术规范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和不足,制定适应我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通过对国内近年来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总结各地立法经验,赴广东省及河池市、柳州市实地调研,到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调研,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目前已报送自治区司法厅。
二、督促指导河池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
一是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下一阶段农用地安全利用等有关目标任务的函》、《关于印发广西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河池市2020年农用地安全利用的工作任务,分解任务到各县(市、区),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截至2019年底,河池市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达到40.9146万亩,完成宜州区、大化瑶族自治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建立分类清单。二是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及其评审环节的工作程序。组织河池市、县(市、区)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核实并建立名单。截至2019年底,河池市有疑似污染地块15块,污染地块名录27块,并按要求进行公开,联合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部门等依据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多方联动,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三是加强对河池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发布《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要求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三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县(区)从事有色金属采选、冶炼等相关生产活动产生的重点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019年修订)共179家,河池共24家。2019年河池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量为6375.58千克,完成比2013年的基础排放量下降9%的年度目标,3个县(区)共28家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在产企业均实现达标排放;排查涉镉企业103家,发现整治问题9个并制定整治方案,2019年完成问题整治3个。
三、指导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
一是指导河池市以矿渣、冶炼废渣堆存场所等工矿企业废弃地为重点,开展矿区-尾矿库-下游流域系统调查评估,探索有色金属污染矿区“分区分类分级”治理。针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悠久,采选冶活动中“工业三废”的散乱排放造成多数矿区内存在铅、镉、砷、锑等重金属的复合污染等问题,积极探索以“分区分类分级”的治理思路来指导开展有色金属污染矿区的综合整治,南丹县拉么矿区治理模式即为典型做法。二是经济有效管控砒霜厂遗址污染风险。针对河池市境内26个砒霜厂遗址,探索提出符合西南岩溶地区特色的,以刚性填埋集中处置高风险污染物等的创新技术路线,处置成本减少,且避免污染物外运的二次污染风险。
四、指导项目申报,推进项目治理
一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积极组织河池市申报项目,指导河池市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研究和审查。2018年以来,广西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共有项目92个,河池有43个,2019年河池新增3个项目进入国家储备库A类项目库。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超冰会见河池市副市长陆景宇,帮助梳理河池重金属及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项目分类指导计划表,共同讨论解决方案。三是组成调研组,下沉河池市金城江区、环江县、罗城县、都安县、南丹县调研指导,了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结余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印发调研座谈会纪要,提出建议及解决办法。四是认真梳理试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的函》,研究制定试点项目月度推进计划,督促河池市9个列入国家试点的项目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国家试点任务。
五、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
自治区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2016年以来,共筹措下达河池市9.566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土壤修复治理、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相关项目,河池市在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项目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自治区有关部门积极指导河池市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河池市认真梳理近年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余情况,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制定结余资金调整使用方案,及时盘活调整项目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拨付率。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指导河池市加快推进污染源头防控和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先行区建设成果总结凝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借助专家团队、科研院所力量,帮助先行区总结建设经验,提升先行区建设水平,展示先行区建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确保2020年底高质量完成先行区建设各项考核任务。
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27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
20 年 月 日
建议编号 |
132 |
领衔代表 |
韦志广、 朱亭雅 |
承办单位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建议标题 |
关于加快河池革命老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建议 | ||||
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上门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 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 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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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
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请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此表寄送或传真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在对应建议板块填写测评表。
联络处联络电话(兼传真):0771-2858084
电子信箱:gxrdLLch@163.com 邮箱编码: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