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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21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63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211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1-04-20 08:2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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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廖照德等11代表提出了关于协调推动桂林市长塘水库项目建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厅支持推动桂林市长塘水库项目建设,主动对接指导项目环评编制工作。目前长塘水库项目环评文件已经编制完成,并提交生态环境部。据悉,生态环境部业务司初审认为项目取水方案待优化论证,目前尚未正式受理和组织评审。下一步,我厅继续做好跟踪服务,督促设计和环评机构加快修改和完善环评文件,对接生态环境部加快技术评审和审批。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亮光 0771531776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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