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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71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631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
自治区党委农办: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春柳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21716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20年底,广西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数量为1561个,自然村数量为19030个。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办发〔2018〕37号)要求,制定了各市任务指标,并下达各市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桂环函〔2018〕698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桂环函〔2018〕2953号)要求,督促各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维护。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2020年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修订印发《广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桂环规范〔2020〕4号),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存在的问题,2020年10月30日制定印发《广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0〕14号)。为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现象,将运行管理工作列入2020年度设区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绩效考核,向各市下达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清单目标任务,要求各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
(三)加强规划引领
我区印发《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通知》(桂环函〔2019〕1834号),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无序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调查,建立现状基础台账。在全面摸清现状的基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为下一步科学、有序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条件。目前,115个县(市、区)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四)加强技术指导
为深入推进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多次赴各地开展调研,指导项目县开展治理工作。组织技术人员赴14个地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议,帮助解决存在问题。举办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训班,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107个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县(市、区)开展技术培训,每年将继续加强培训。并正在编制《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推荐手册(试行)》,用于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五)突出整治重点
优先解决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治理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和村庄密度较高、人口较多的地区,兼顾其他区域,梯度推进。2020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选点时优先安排2020年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示范型和设施完善型村庄,原则上应保障精品示范型村庄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市、区)延伸覆盖至设施完善型村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启动《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进一步摸清广西现状,明确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的目标,加强规划引领,进一步强化治理,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结合各市目标任务,将“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县。
(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建设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对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组织各地按照要求编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库申请材料,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形成项目清单,建立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储备库和自治区项目库。
(三)完善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财政继续增加对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省区,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更大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农村环保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形式,推动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推动开展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农村环保设施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林荣科 0771-571435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