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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472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615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蓝如帅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红水河航道提级改造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任务事项
对于蓝如帅等两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红水河航道提级改造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表示赞成和接受。根据职能,我厅将积极配合推进项目规划及建设工作,确保红水河航道提级改造工作如期完成。
二、拟采取的配合措施
(一)加强沟通汇报,主动向生态环境部汇报龙滩水库通航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争取生态环境部更多政策支持,为项目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及建设打好基础。
(二)加强对规划及规划环评指导,对涉及龙滩通航设施建设、红水河三级航道整治等项目的规划提前介入,指导规划编制机关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论证项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项目建设打好规划基础。
(三)在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阶段,我厅将督促所在地环评审批部门主动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加快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后,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加快审批环评文件,全力推进推进红水河航道提级改造工作。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余孟好,0771-577392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