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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202103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59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2021039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1-04-19 08:2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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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农生文等2代表提出了关于将三江口新区列入自治区十四五重要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厅支持三江口新区作为广西东融主平台、粤桂合作新平台和十四五创新区域协调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发展定位列入自治区十四五重要工作。

二、新区成立以来,我厅依据职能,督促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开展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2012月底,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来宾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审查,为新区行业布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符合规划项目环评审批落地提供依据。新区要按照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要求,在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基础上,辖区市做好主要污染物削减规划,自治区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不足部分,由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研究解决,促进项目落地建设。另外,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各省(区)十四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待国家下达后,自治区将统筹考虑各设区市经济发展、能源结构、碳排放水平及降碳潜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十四五各设区市碳排放强度目标,支持三江口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顾湛琦 0771-577392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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