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08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663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5日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廖辉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建设“茂湛北”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任务事项
对于廖辉等代表提出的“支持建设‘茂湛北’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根据职能,我厅将积极配合推进相关中石化北海炼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中石化北海炼化公司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环保工作。
二、计划采取的配合措施
(一)根据国家最新规划及政策要求,指导相关中石化北海炼油重大项目环评编制,推进环评审批。
(二)加强对中石化北海炼化公司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指导。按照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取消。建议中石化北海炼化公司自行组织开展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丽,0771-577392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