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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0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758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
孙环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对“铁山东港产业园规划环评的环境排放总量较小(一期污水排放总量仅为6万吨/天),无法满足铁山东港产业园和玉林龙潭产业园的产业排放需求,建议协调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远离铁山港湾的外海深海排放论证,扩大深海排放总量,为整个龙港新区的发展提供保障”建议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污水深海排放工作。为了科学论证铁山港区海洋环境容量,合理选择和优化海洋排污区和排污位置,化解污水排海难题,助力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落地建设,通过邀请高水平技术专家团队把脉、组建工作帮扶组、召开推进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指导、协调、督办,全力推进铁山港区深海排放论证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邀请专家团队开展排污环境和排污需求调研。2020年11月以来,我厅特邀交通运输部天津水科院、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区内外高水平技术团队,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海洋生态环境处等业务处室,多次前往北海市和玉林市,就龙港新区排污需求、铁山港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产业布局、环境质量状况、海洋排污区设置现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等进行调研,初步提出深海排污区/排污口设置优化调整设想,为落实深海排污区/排污口选划论证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成立工作帮扶组,加强跟踪指导。2021年2月初,我厅专门成立北部湾深海排放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作帮扶组,指导和跟踪督促北海、玉林市加快推进龙港新区深海排放优选论证以及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每周向北海、玉林两市政府以及技术团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周报,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进度。目前,已报出工作周报10多期。同时,对于涉及难以达成共识的跨区域合作问题积极会同自治区北部湾办予以协调解决,全力推进龙港新区深海排放论证工作。
三是牵头组织完成铁山港东港深海排污口优化及容量初步研究。组织技术团队于2021年3月初完成《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排污口D1优化及容量初步研究成果》,并组织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海洋局及广西海事局等部门讨论确认,提出将原有D1排污口位置优化至Da(距离D1约2.1公里),以氮、磷作为主要污染控制因子,铁山东港产业园废水排放达到类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即总磷由0.5毫克/升降低至0.3毫克/升、总氮排放标准由15毫克/升浓度降低至7.5毫克/升)情况下,Da排放口废水最大允许排放量可由原论证结果6万吨/天增加至10万吨/天,可以满足所在区域近期规划布局重大项目污水排放需求量。研究成果已函送北海市、玉林市人民政府。
四是大力推进铁山港全海域深海排污区论证优选工作。为了优化排污区设置,最大限度扩大环境容量,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支持,我厅在大力推进铁山港东港区陆域排污管网和D1排污口排污管网建设的同时,积极协调北海市、玉林市委托技术团队对铁山港所有排污区进行论证优选工作。目前,北海市和玉林市均与天津水科院达成论证合作意愿。天津水科院也已完成铁山港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文全潮测验工作,以及铁山港西港、铁山港东港、龙潭产业园、白平产业园的污染源统计调研等工作,正在利用水文数据建立数学模型,预计2021年6月底可全面开展铁山港全海域环境容量测算、深海排污区论证等工作。
五是组织召开推进会,强化协调督办。从2020年6月起,我厅联合自治区北部湾办,认真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多次组织北海市、玉林市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海洋局和广西海事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深海排放管网设施建设推进会,积极协调多部门联动,压实责任,共同推进深海排放管网设施建设优化选划工作。督促指导北海市和玉林市商议确定了6万吨/日的排放额分配方式,并草拟了深海排放协议,将由两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择期签订。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联合自治区北部湾办,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服务,推进铁山港深海排污区优选论证工作全面如期完成,同时,协调指导玉林市和北海市推进龙港新区相关污水处理、排海设施工程环评文件的编制及批复,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兰 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