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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6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8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6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1-05-26 10:4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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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漓江市区段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分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漓江水环境质量状况

“十三五”期间,漓江水质连续5年保持Ⅱ类,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在2020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名的城市中,桂林市高居第2名,成绩优异。202114月,漓江流域阳朔、磨盘山、青狮潭水库出水口等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桂林市位列第4名,水质持续保持优。

二、漓江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方面,我厅组织编制印发了《漓江南流江九洲江钦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漓江流域治理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开展漓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生活污染治理方面截至20214月,桂林市已建成18个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53.95万吨,已建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平均负荷率达60%以上。漓江流域共建设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731套,污水日处理规模4.57万吨,垃圾收集转运项目54个,受益人口达148.4万人。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截至20214漓江流域内8个工业集聚区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依托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截至20214,桂林市通过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等项目建设,全市规模养殖场1165家中,已有1121家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已达96.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面20182019年,我区全面完成桂林市33个市级、49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完成率为100%2020年,桂林市15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完成划定,完成比例为100%202114月,桂林市市区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均达到100%黑臭水体整治方面2019,桂林市3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部完成,漓江截污一期项目、排污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全面完工,并成功获得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4亿元资金支持。资金筹措方面2021年,我厅通过多方渠道已筹措资金2.37亿元(包含我厅配合其他部门申请的资金)开展漓江流域治理。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2.24亿,包含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8亿,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奖励资金0.3亿,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14亿;中央资金0.13亿,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大力开展漓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漓江水环境质量。二是指导象山区人民政府做好漓江西岸环境整治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高质量编制可研报告等申报材料,提高项目通过评审的成功率。督促象山区人民政府按时申报漓江西岸环境整治有关项目,争取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炳鑫,0771-2851509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5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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