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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80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1-05-28 10: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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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北部湾办: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农工民主党广西区委提出了《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加强广西北部湾近岸海域保护与开发的提案》,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沿海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情况

一是完成《北钦防一体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规划》编制。20204月下旬开始,由自治区北部湾办立项出资,我厅和自治区北部湾办共同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市开展《北钦防一体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历时8个多月,通过资料收集、沿海地市现场调研、自治区相关厅局座谈对接、召开区内外专家咨询会、征求自治区相关厅局以及沿海三市政府意见等,课题组科学地分析当前北钦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形成了《北海钦州防城港经济社会发展海洋排污需求报告》《北钦防一体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北钦防一体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三项成果,精准发力,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提升北部湾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推进北钦防一体化和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生态基础。同时,也为有效申请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做好了项目储备。

二是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广西海洋规划》)。20203起,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海洋局等部门以及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共同组织开展广西海洋规划编制。至202011月,已组织技术团队完成规划前期调查与分析工作,形成了广西“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与任务研究报告》,为保障《广西海洋规划》符合“贯通陆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管用、好用、解决问题”的要求打下了良好基础。20214,完成了《广西海洋规划》(含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初稿编制,待《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颁布后,再结合国家要求以及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广西海洋规划》,报自治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是帮扶督导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完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20207以来,我厅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督办,大力促进北海、钦州、防城港市开展本地市的“十四五”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与任务研究(含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政策措施)、“问题-成因-对策-目标”分析“美丽海湾”选划工作。在此基础上,20213月,三市全面完成海洋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并上报生态环境部。目前,三市规划要点中所提及的重点工程项目已纳入《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为下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工作推进情况

我厅以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为抓手,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控制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我区开展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一是加快开展设区市以上“十四五”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环评工作,为相关产业行业布局提供指导二是定期督导自治区相关重大项目环评前期工作,指导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推行建设项目环评承诺审批制的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环境准入和环评审批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组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海洋、海事等部门以及沿海三市政府为小组成员的北钦防沿海生态环保一体化专项工作小组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和北部湾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重点流域和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头看、国家海洋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实施污染防治方案

二是我厅牵头制定《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环境监管执法一体化的指导意见》,与广西海警局签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配合办法》,统筹协调沿海三市环境综合治理一体化联防联控

三是我厅积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行动。2021年第一季度,我厅组织开展“服务发展除隐患”行动检查企业938家,发现存在各类环境安全隐患问题810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下达18份整改通知,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消除风险隐患春节假期后,自治区成立6个工作指导组,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别由厅领导带队对全区各市进行工作指导和现场抽查,检查企业44家,共发现各类环境风险隐患问题66个,现场直接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意见,及时化解消除一批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开展海上应急演练。202012月,我厅直属单位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沿海三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钦州港钦州海事局码头和东油沥青码头举行广西北部湾海上搜救消防溢油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监测联合演练,联合演练内容包括环境应急监测、海上搜救、消防救助及溢油处置。通过演练不断提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风险意识,增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五是妥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钦州港撞船事件、北海市铁山港区管道漏油事件等海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我厅及时与应急、海洋、海事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指导地市单位妥善应对,上述事件均未造成环境影响。

四、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厅在广西近岸海域布设有16个近岸海域海水自动监测站,可根据点位测量的水质数据可以全面掌握和分析预判近岸海域环境水质情况。

二是进行钦州市石化产业园区预警系统平台与监测子站、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预警系统平台与监测子站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完成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年度任务。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家要求,按时高质完成《广西海洋规划》并报自治区政府印发实施,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对接,力争中央资金支持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依法依规严把项目审批关,为优化调整我区产业结构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广西海警局、沿海三市的协调联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联防联控,协同开展“碧海2021”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促进广西北部湾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联系人及电话:邓博智,0771-57145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5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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