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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11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759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
区军雄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柳江流域经济带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柳江流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广西高度重视柳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精准治污,取得显著成效。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2016年以来柳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国家考核目标,圆满完成国家“十三五”考核目标,在2020年1—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排名中,柳州市高居第1名,2021年1—3月柳州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保持全国第1名,实现了一江清水向东流。2021年4月30日国务院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柳州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得到督查激励,是广西首个在生态环境领域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城市。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三个机制。编制《柳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实施涉水企事业单位环保红黄牌警示管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推行“河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和管、治、保“三位一体”责任体系,确定四级河长1952人,设立河长公示牌2062块。签署《“柳来河一体化”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率先在广西进行环保联防联控区域协作。
二是实施四大工程。实施“百里柳江”市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投资近50亿元,开展沿江两岸55.5公里的河道整治、污水治理、危旧房拆迁、市政设施完善和园林景观建设,获“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总投资7.8亿元,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污水截流、景观改造等综合性工程,整治总长约21公里,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实施排污口截污工程,配套建设污水截污收集系统,市区34个排污口全部截流。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日处理能力达82万吨,收集管网达2403.46公里,市县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
三是开展五项整治。整治饮用水水源地,9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整治河道“四乱”,1030个河湖“四乱”问题完成销号。整治重点小流域,率先在广西开展重点小流域水环境调查与评估,完成32条重点支流监测、14条重点支流环境调查与评估。整治预防船舶污染,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落实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加大实施农整项目,投资建设181套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清洁田园示范片(点)68个。
四是争取中央资金。2018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开展柳州市水污染防治,其中2021年已下达柳州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500万元,实施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
五是推动全民参与。持续开展系列大型巡河志愿服务,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宣传,举办科普课堂、公众开放日等宣教活动,鼓励市民积极行动参与保护柳江河,凝聚全民治水的磅礴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厅将继续支持柳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密切关注柳江流域水质变化情况,指导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水质下降或污染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预警,同时组织技术帮扶组现场指导。二是我厅将继续指导柳州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效,让柳江流域保持“百里柳江,百里画廊”的美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文杰 0771-5773857。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