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参加“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的函 | |
发文字号:桂环函〔2021〕1341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广西海警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以下简称强化监督工作),阶段性总结强化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等7部门定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联合召开“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生态环境部,我区设自治区分会场和各市、县(区、市)分会场,为做好会议落实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5:00,请参会人员14:50前进入会场。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分会场设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二十楼会议室(佛子岭路16号);各市、县(区、市)分会场设在市、县(区、市)生态环境局。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分会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广西海警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
(二)各市分会场。
各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三)各县(区、市)分会场。
各县(区、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负责同志。
各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参加所在地(市、县)分会场视频会。、
四、会议内容
(一)介绍“绿盾2021”强化监督工作方案。
(二)相关部门领导讲话。
(三)生态环境部领导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人民政府通知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及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参加会议。
(二)请自治区分会场各参会单位、各市人民政府(汇总本市参会人员)于9月9日12:00前将视频会议参会回执表发送电子邮件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三)请各市人民政府通知市、县(区、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人员参加视频音频调试工作。9月9日(周四)9:00—16:00进行视频系统联调。9月10日14:00开启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系统调试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陈子豪15507818809。
(四)请各参会人员严格遵守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处于浩龙;
电 话:0771-5328496;
电子邮箱:zrc65@163.com。
附件:“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参会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参会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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